然而,始终有一股温纯气息护住他的心脉,几丝细弱的声音在头脑中呼唤:“鸦儿,醒醒,别睡,别睡……”
鸦儿的三魂七魄觉察出危险,调动狐丹灵气,奋力维持鸦儿的自身神识。
场外,臧营长忧心,小声对旁边人说道:“这孩子冒失,洋人岂是好惹的,再说那叫唐森的家伙,一看就知道不简单,眼睛跟死鱼似的……”
“希望这……孩子能……赢……”有人磕磕巴巴地说话。
众人一瞧,竟是菲斯,都是吃惊,疑惑不解。
唐森跟随菲斯和文思妮一行来到中国之后,暗地强迫菲斯每隔七日便为自己提供一具鲜活尸身,而且必须是性恶无赖之辈的新死尸骸,血液不能凝固。
菲斯骇异,唐森推说自己是医学痴迷者,要解剖新鲜尸身推究病历。菲斯自然不信唐森之说,明白菲斯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但,菲斯也知道忤逆吸血鬼的后果。
忍住惊怕,菲斯每到一地,便买通官府,索取牢中凶犯,由官差处决后,尸身即刻供给唐森。唐森随身而行,如附骨之蛆,让菲斯恐惧,却不敢声张。此时,他也盼着鸦儿杀死这吸血鬼,解决自己的心头大患。
菲斯的身边正紧紧依偎着文思妮小姐,如同柔弱的小猫蜷缩在枯朽的老树下躲避暴风骤雨。
阴风中,鸦儿现出身形,獠牙收回口中,双目通红,双耳直立,肌肤惨白胜雪,嘴角带着一丝虐笑,诡异万分,煞气充溢,哪还有半分童稚之色。
唐森脸色大变,丢掉雪茄,凝神戒备。
鸦儿红眼撇了撇唐森,轻蔑笑笑,手一挥,地上那截雪茄飞入他手,见余烬未灭,满意地笑笑,入口猛吸,还弹了弹烟灰。再一张嘴,吐出更大烟圈,飘忽飞去,恰好套住唐森的脖颈。
鸦儿说道:“这洋烟挺好,味道醇厚不呛!小鬼鬼,你挺会享受,怪不得不愿闭眼下地狱!”
唐森惊叫:“你是死神……”他曾经和死神擦肩而过,死神身上那股寒意让他记忆尤深,仔细一想,和这少年身上的气息还是有些差异。
鸦儿摇头:“不……你认错了……”
唐森松了一口气,信心陡增,想不出还有什么比死神更可怕,牙齿紧咬,手臂蓄力,准备随时搏杀。
鸦儿慢慢说道:“他们都叫问我罗刹王……”右手夹着雪茄,左手掌伸出,一团惨绿的磷火跳跃其中,熠熠生辉。
唐森如雷轰顶,浑身无力,双臂垂下,方才蓄积的力量飘散一空,好似被黄鼠狼堵在窝里的母鸡,惊悸丧胆,生死认命,心中哀叹道:“完了,还不如遇见死神!”
死神固然可怕,好歹只收灵魂,吸血鬼根本就没有灵魂这玩意。不过,罗刹不同,魔中极恶,凶狠无道,残忍好杀,活尸死魂一并兼收,面前的还是罗刹之王,自己哪有半点胜算?
唐森眼睛一转,心想:“反正是死,不如趁其不备,骤然出击,或许有活命的机会!”
鸦儿手中的雪茄燃烧贻尽,丢到一旁,意犹未尽,红眼瞪着唐森,说道:“还有吗?这味道挺浓香,有点像烧尸的味道,正合我意!”
唐森心想:“罗刹王还真是不一般!雪茄都抽出烧尸味!”赶紧掏出雪茄盒,抽出一根,切掉烟尾的包皮,恭敬地递给鸦儿。
鸦儿叼在嘴里,唐森擦燃火柴,点头哈腰地替鸦儿点燃。
鸦儿吸了几口,见旁边有一小石墩,便走过去,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又招呼唐森:“来坐,咱兄弟好好聊聊……你生于西洋,我长在华夏,相隔万里,能相聚一场,天大缘分,不容易!咱们的好好叙叙缘分!”
唐森战战兢兢,哪敢不从,也坐到石墩上。这石墩乃是藏营长为了训话方便,特意让人放置在场中心,时常站到上面破口骂人。臧营长个子不算高,站在上面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特别爽。
鸦儿冲唐森呶呶嘴:“洋兄弟,你也来根,我自己抽没意思!”
两人坐在石墩上喷云吐雾,亲热得如同一母同胞的兄弟。
此时,风消天静,周围的火把重新被点燃,所有人看着这情景,都是惊讶万端。“拍肚”小声说了一句:“小小年纪不学好,和吸血鬼学抽烟,日后保准是老烟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