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突然想到一件事。
自从少叁被我“赶走”后,中蛊的那事便因为崔婆婆的突然离世而给忘记。
普元替我检查,说蛊毒早已被血肉融合。
融合?
听起来有点不太靠谱。
但他说这确确实实已被我吸收,彻底融合在血肉中。
又或者说,是阿洛吸收的。
虽然自己觉得与时孟轻的关系已处于在一个尴尬期,但每次遇见,他总会一仍如旧的与我打招呼。
直到有一天,我如往常一般逛街。
秋天里,糖葫芦、烤红薯、烤板栗的卖得十分多。
几乎每过一条道都会遇见。
不过我最喜欢吃的是东街的“芙纪屋”家的烤红薯,又香又软糯。
我一边想着,一边往那地走。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已经排了一条长队。
作为是一个极其不愿意等待的人,更何况只是吃的,便在旁边找了家饭馆,随便吃点东西。
酒足饭饱后,在店门口闻到对面的烤红薯香已不再咽口水。
刚一出门,不远处便迎来了两个人。
一对看起来“相敬如宾”的情侣。
穿着打扮样貌都极为显眼,我一眼目光锁定。
“时孟轻?”我轻声道。
他旁边挨着的姑娘,一身连衣白裙,搭一无领短款貂毛外套,五官小巧精致,金黄色的发色更显洋气。
这应该就是她国外的未婚妻。
很漂亮,和他很搭配。
现在绕开倒是显得刻意了,更何况时孟轻已经发现我。
我若无其事的在过去,只想和他擦肩而过,未曾想,平行的一瞬间他却唤了我一声。
这种情况,我只好也向他打了个招呼。
“好巧,这是你未婚妻吧,真好看。”
女孩微微一笑也很有礼貌。
时孟轻对女孩道:“这是我大学同学,安怜。安怜,这是我未婚妻金瑄。”
“嗯的。”我看向他手中提的印着“芙纪屋”的纸袋子,笑道:“原来你们也是来这里买红薯的。”
时孟轻勾起嘴角:“记得有一次在大学期间里,你特意从外边带给我吃过,当时就觉得好吃。”
差点忘记这件事。
时孟轻对我有过帮助,他那时候还是单身,给他带吃的也没什么可争议的吧。
而且事情都已过去那么久,你为什么要当着你未婚妻的话说出来......这样很容易误会的好吗。
但空气中似乎并没有传来火药味,金瑄一直都是平缓着脸,等我们叙完旧。
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
思绪有些飘,我没再说话。倘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未婚夫接受过其他女生的好意,我这气度绝对不上人家。
江存见对方没回答,从那空荡荡的双手上回过目光,继续道:“看你应该是没排上队吧。”
他忽地递给我。
“这袋给你,我再去排。”
“不用!”我眼疾手快还给他,“给未婚妻买的怎么可以给一个外人”
赶紧撇清关系,然微微一笑,逃离现场。
中秋后的风异常凉快,我小跑到一处巷口中停下,墙上贴着一块大镜子,不过都沾满了可恶的广告,不论泛黄的还是崭新的。
在空隙之中,我扫到了自己的脸,发丝已被风吹的凌乱,脸上却显惨白。
天一冷,血液不循环,导致我变得像个病人一样毫无气色。
孕期不能化妆,已素颜快两月,连刺激性较强的护肤品也没用,不然也不会看着这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