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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养一只狐狸

这几天突然想到一件事。

自从少叁被我“赶走”后,中蛊的那事便因为崔婆婆的突然离世而给忘记。

普元替我检查,说蛊毒早已被血肉融合。

融合?

听起来有点不太靠谱。

但他说这确确实实已被我吸收,彻底融合在血肉中。

又或者说,是阿洛吸收的。

虽然自己觉得与时孟轻的关系已处于在一个尴尬期,但每次遇见,他总会一仍如旧的与我打招呼。

直到有一天,我如往常一般逛街。

秋天里,糖葫芦、烤红薯、烤板栗的卖得十分多。

几乎每过一条道都会遇见。

不过我最喜欢吃的是东街的“芙纪屋”家的烤红薯,又香又软糯。

我一边想着,一边往那地走。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已经排了一条长队。

作为是一个极其不愿意等待的人,更何况只是吃的,便在旁边找了家饭馆,随便吃点东西。

酒足饭饱后,在店门口闻到对面的烤红薯香已不再咽口水。

刚一出门,不远处便迎来了两个人。

一对看起来“相敬如宾”的情侣。

穿着打扮样貌都极为显眼,我一眼目光锁定。

“时孟轻?”我轻声道。

他旁边挨着的姑娘,一身连衣白裙,搭一无领短款貂毛外套,五官小巧精致,金黄色的发色更显洋气。

这应该就是她国外的未婚妻。

很漂亮,和他很搭配。

现在绕开倒是显得刻意了,更何况时孟轻已经发现我。

我若无其事的在过去,只想和他擦肩而过,未曾想,平行的一瞬间他却唤了我一声。

这种情况,我只好也向他打了个招呼。

“好巧,这是你未婚妻吧,真好看。”

女孩微微一笑也很有礼貌。

时孟轻对女孩道:“这是我大学同学,安怜。安怜,这是我未婚妻金瑄。”

“嗯的。”我看向他手中提的印着“芙纪屋”的纸袋子,笑道:“原来你们也是来这里买红薯的。”

时孟轻勾起嘴角:“记得有一次在大学期间里,你特意从外边带给我吃过,当时就觉得好吃。”

差点忘记这件事。

时孟轻对我有过帮助,他那时候还是单身,给他带吃的也没什么可争议的吧。

而且事情都已过去那么久,你为什么要当着你未婚妻的话说出来......这样很容易误会的好吗。

但空气中似乎并没有传来火药味,金瑄一直都是平缓着脸,等我们叙完旧。

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

思绪有些飘,我没再说话。倘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未婚夫接受过其他女生的好意,我这气度绝对不上人家。

江存见对方没回答,从那空荡荡的双手上回过目光,继续道:“看你应该是没排上队吧。”

他忽地递给我。

“这袋给你,我再去排。”

“不用!”我眼疾手快还给他,“给未婚妻买的怎么可以给一个外人”

赶紧撇清关系,然微微一笑,逃离现场。

中秋后的风异常凉快,我小跑到一处巷口中停下,墙上贴着一块大镜子,不过都沾满了可恶的广告,不论泛黄的还是崭新的。

在空隙之中,我扫到了自己的脸,发丝已被风吹的凌乱,脸上却显惨白。

天一冷,血液不循环,导致我变得像个病人一样毫无气色。

孕期不能化妆,已素颜快两月,连刺激性较强的护肤品也没用,不然也不会看着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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