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不思
火不思,是蒙古族弹拨弦鸣乐器。曾译名虎拨思、琥珀词、琥珀槌、好比斯、和必斯、胡不思、胡拨等(均为蒙古语音译,即琴的意思)。民间称其为胡不儿或浑不似。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甘肃省北部等地。
历史悠久的火不思,出现于公元前1世纪初,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人民共同创制的一种弹弦乐器。关于火不思,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美丽的传说:西汉元帝时(公元前49年—前33年),南郡秭归(今属湖北)王昭君被选入宫,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匈奴王呼韩邪单于来到长安朝见汉皇,汉元帝以礼相待,呼韩邪单于表示“愿婿汉氏以自亲”,永结友好。王昭君自愿嫁到匈奴,汉元帝遂以昭君相许,呼韩邪单于封昭君为“宁胡阏氏”。王昭君去匈奴路上,曾在马上弹奏琵琶。她的故事,成为后世诗词、小说、戏曲和说唱等的流行题材,绘画中也有王昭君马上弹琵琶图。在匈奴期间,王昭君所弹的琵琶,深为胡人所珍视,并模仿它制作了新的乐器,既粗陋又不相像,从此便有了“浑不似”之名。宋代俞琰的《席上腐谈》(卷上)记载此事写道:“王昭君琵琶坏肆,胡人重造,而其形小,昭君笑曰:‘浑不似’,今讹为和必斯”。宋代陶宗仪《辍耕录》载:“达达乐器有浑不似。”火不思的图像,最早见于唐代古画中。1905年,在新疆吐鲁番以西的招哈和屯(这里原是古代高昌地区),发掘的9世纪初的唐代高昌古画,画中有“一儿童抱弹长颈、勺形、四弦轴并列一侧的弹拨乐器”。可见,早在唐宋时期,火不思已流行于我国西北广大地区。新疆柯尔克孜族的考姆兹和云南纳西族的苏古笃,在形制上与火不思相近,名称也相似,它们属同一渊源的乐器。
火不思之名及其形制,始见于元代史籍。《元史·礼乐志》(卷七十一)载:“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半瓶,以皮为面,四弦皮,同一孤柱。”《事物异名录·琵琶》载:“元志,天乐一部有火不思,制如琵琶,今山、陕、中州弹琥珀词,盖‘火不思’之转语也。”这种乐器在蒙古族建都北京的元代,已被列入国乐,是经常在宫廷盛大宴会或王室内宴上演奏的乐器。后来广泛流传和盛行于中原,在山西、陕西、河南一带,汉族人民也喜闻乐见。
朱元璋灭亡元朝以后,许多蒙古族风俗习惯都被明朝继承下来,如演武中的“射柳”、礼节中的官民相见礼等都原样保留着。但火不思已不入国乐,继续在蒙古族中流传,并起着沟通蒙、汉族之间文化联系的作用。15世纪中叶,蒙古瓦剌部强盛,明廷赠送给瓦剌可汗的礼物中就有火不思。在明英宗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的“土木之变”中,掳获英宗的瓦剌太师也先特别擅长音乐,他宰马设宴,先向英宗奉上皇酒,然后亲自弹奏火不思并唱着歌,还命令身旁的蒙古族人一起合唱,这在《明英宗实录》中曾作了记载。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有:“今乐器中,有四弦长颈圆鼙者,北人最善弹之,俗名琥博词……本虏中马上所弹者。”明代沈宠绥《度曲须知》载:“明朝北调伴奏乐器中有筝、浑不似……”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中国乐器博物馆里,珍藏有一面明代制作的传世火不思。通体用红木制成,全长83.5厘米、腹宽12.5厘米,共鸣箱呈半葫芦形,下半部蒙以蟒皮,琴首平顶无饰,弦槽后开,左侧横置四轸,颈细而长,表面平滑无品,竹制琴马,张四条丝弦,琴背通体雕刻精美花纹,此琴工艺细腻,外表美观,堪称精品,有着乐器鉴赏和艺术品收藏双重价值,已被载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刘东升先生主编的《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
到了清代,蒙古族的风尚再度盛行,这是因为清朝入关前(叫后金),满族的文化受蒙古族文化影响较大,入关后,清朝除继承以汉族为主的中原文化外,又有意识地提倡满蒙文化,所以许多元朝习俗又兴盛起来。清朝把蒙古族音乐列为国乐之一,除在欢宴蒙古王公时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会和木兰行围时都要演奏。《大清会典》图注述其形制说:“火不思,四弦,似琵琶而瘦,桐柄梨槽,半冒蟒皮,柄下腹上有棱,如芦节,通长二尺七寸三分一厘一毫。”《清朝续文献通考·乐考》中也有:“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以皮为面。”此时的火不思,是蒙古乐番部合奏乐器之一。《大清会典·乐部·若燕乐番部合奏》有:“用云璈—箫—笛—管—笙—胡琴—琵琶—三弦—月琴—二弦—轧筝—火不思—拍板等。”清代陕西梆子(又称西调)曾使用火不思为伴奏乐器。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喀喇沁王府乐队中仍在使用火不思。火不思还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在河北省易县东韩村的十番会演奏中,至今仍使用火不思。传统的火不思,形似饭勺,琴杆较长,共鸣箱较小,由于音箱蒙有皮膜,因而音色富有浓厚的草原风味。
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教授杨大钧先生珍藏有一面传世火不思精品:通体用硬木制成,全长80厘米、腹宽10.8厘米,共鸣箱蒙以蟒皮,上方嵌有骨花和螺钿花纹,琴首平顶,正面镶嵌螺钿梅花,弦槽后开,左侧横置四个瓜棱形琴轸,琴颈细长,共鸣箱背部雕刻有精美纹饰,此琴约为清代初期制品,已被载入《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
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乐器博物馆还收藏清代火不思四面,它们多来自艺术界人士捐赠,其中有梅兰芳先生藏品两件,程砚秋先生藏品一件。形制大同小异,但都各具特色。我国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先生捐赠的梨木火不思,全长74厘米、腹宽10.5厘米,共鸣箱蒙蟒皮,提琴式琴轸分列琴首两侧,左右各二,弦槽前开、有盖,骨制山口,张四弦。梅先生捐赠的另一面火不思,柴木制,全长72.5厘米、腹宽10.3厘米,共鸣箱蒙以小鳞蟒皮,琴轸型式和安置方位同前,弦槽前开、有盖,骨制山口,琴背通体髹以红色底漆,其上绘有金色双龙纹饰。我国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程砚秋先生捐赠的火不思,通体用老红木制成,全长84厘米、腹宽10.5厘米,共鸣箱上部红木为面,中间开一圆形音孔,下部蒙以小蟒皮,琴首后弯,左侧置四个象牙琴轸,弦槽前开、蒙象牙盖板,象牙山口,张四条丝弦,制作精细,小巧玲珑,为清代制品中的姣姣者。还有一面购自著名琴家郑颖荪的火不思,柴木制,全长84.5厘米、腹宽13厘米,共鸣箱上部蒙桐木面,下部蒙蟒皮,左置四花梨木轸,轸顶嵌骨花,琴颈缠有七道丝弦品,张四条丝弦,通体髹以黑漆,背部饰有云纹及金漆双龙戏珠图。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很重视民族音乐遗产的继承和发掘工作,使古老的火不思重获新生。20世纪60年代初期,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的制琴师们,与内蒙古歌舞团、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的音乐工作者拉苏荣、青格勒图等人合作,开展了对火不思的研制工作,在传统火不思的基础上制作成功新型火不思。乐器造型设计符合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富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琴首顶端犹如箭筒,其上雕出一张搭箭的满弓,琴头左侧并列的四个琴轸,形如四根箭翎。共鸣箱呈扁葫芦状,内腔较传统的音箱增大近两倍,不再采用硬木为背、面部蒙皮的传统工艺,改为全木制的共鸣箱,选用质松纹细的桐木薄板作为面板,背板和框板则使用质地较硬的色木制作,面、背板中部都做拱形凸起,由于对背板木材采取了提琴制作工艺那样的径切、对拼,呈现出美丽的髓线纹理,犹如放射状光芒。在音箱的边缘部分,绘有蒙古族人民喜爱的花边饰缘。面板中下部两侧,开有民族图案云朵形的音孔。吸收某些弦乐器的设计,在音箱中增加了音梁,使发音集中,音响洪亮、浑厚,音色优美。为演奏和携带方便,缩短了琴杆,在琴颈上增设了红木指板。为发挥演奏、伴奏中的民族特色,在指板上粘有24个~26个骨制音品,品上嵌有铜制品峰,音品按十二平均律排列。琴轸系弦的一端,采用可微调的齿轮铜轴,张四条尼龙钢丝弦。已制成系列火不思,有高音、中音、低音三种形制,四条琴弦都按五度关系定弦,低音火不思为:c、g、d1、a1,中音火不思比低音火不思高一个八度,高音又比中音火不思高一个八度,总音域c—c4,达四个八度。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青格勒图用新型火不思演奏了蒙古族传统乐曲,受到听众的欢迎和好评。这一成功之作,亦被载入《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演奏时,奏者可坐奏或立奏,将琴身横于体前,琴首斜向左上方,共鸣箱置于右腿近腹处或挟于右腋下,左手持琴,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均可按弦,右手执骨制拨子或拇指、食指戴假指甲弹奏。其指法有弹、挑、双弹、双挑、拂、扫、分扫、滚、敲、打、连扫等,可弹双音或三、四条弦上的和声。这种新型火不思,发音清晰、明亮,音响圆润、淳厚,音色柔和、优美,富有辽阔草原之情调。可用于弹唱、独奏、合奏或为歌舞伴奏。独奏乐曲有《阿斯尔》、《森吉德玛》、《小黄马》、《黄旗阿斯尔》等。
2.考姆兹考姆兹,是柯尔克孜族弹拨弦鸣乐器。译名还有库木孜、考木兹。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乌恰、阿克陶、阿合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等地。
历史悠久。考姆兹与蒙古族的火不思同源,都是我国古代西北游牧民族人民创制的弹弦乐器,考姆兹即火不思的谐音。相传西汉时期,王昭君嫁与匈奴呼韩邪单于为妻,胡人珍视王昭君的琵琶,仿制的新乐器又不相像,始有“浑不似”之名。1905年,在新疆吐鲁番招哈和屯发掘的唐代高昌古画中,有一儿童抱弹长颈勺形乐器的图像,与考姆兹较为相似。表明早在唐宋时期,考姆兹已在我国西北地区流行。
柯尔克孜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勤劳勇敢的柯尔克孜人民,主要聚居于新疆西南部,据清代文献记载已有二千多年历史,清代被称为“布鲁特”,意为高山居民。能歌善舞的柯尔克孜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除了弹弦乐器考姆兹外,还有人们喜闻乐见的拉弦乐器克亚克,气鸣乐器鹰骨笛,体鸣乐器铁簧、锣和钹等。每逢节日,牧民群众和民间乐手就会聚集在一起,举行生动活泼的考姆兹演奏比赛,比弹奏技巧的高超,比弹唱旋律的优美,比乐曲创作的新颖。牧民得到娱乐,乐手得到提高。
考姆兹外形与蒙古族古老的弹弦乐器火不思相似,但形制上与火不思已有了较大差异。民间传统的考姆兹,用整块杏木挖制而成,使用羊肠弦。特克斯等天山地区的考姆兹,共鸣箱呈扁平的葫芦形;而阿图什、乌恰等帕米尔山区的考姆兹,共鸣箱则为不等边扁六方形,上窄下宽,上边与琴颈相接,下边则为琴尾。现代考姆兹,由共鸣箱、琴头、琴颈、弦轴、琴马和琴弦等部分构成。常使用杏木、桑木和白松制作,琴体全长88厘米。共鸣箱扁而平,呈葫芦形,由面、背、框板胶合而成,面宽20厘米。头、颈用一块木料制成,琴头无饰,弦槽后开,左侧置三个弦轴,琴颈细长,正面为按弦指板,不设品位。音箱背、侧板用杏木或桑木为之,其上蒙以松木面板,上部开有一个直径1厘米的圆形小音孔。琴弦由弦孔中穿出,通过面板中间的梨木琴马,系于下端的尾柱上。
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乐器博物馆收藏考姆兹一件。桑木制,音箱为扁葫芦形,上蒙松木面板,全长90厘米、面宽19厘米。面板中部开有一圆形小音孔,面、背板边部有黑色双线饰缘。琴头尖顶、方柱形,弦槽后开,左侧置三个T形琴轸。琴颈细而长,其面为指板、无品。三条丝弦从山口上方的三个弦孔中穿出,下端系于木制尾柱上。通体施以透明漆饰,木纹清晰,外表美观。已被载入《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
演奏时,将琴身斜置于胸前,左手持琴颈按弦,右手用拇指、食指弹拨琴弦,或用五指轮奏。考姆兹的定弦,因地区和所奏乐曲的不同而有异,阿图什、乌恰、阿克陶、阿合奇等帕米尔山区有七种定弦法,特点是外弦为高音、音高不变,中、内两弦随乐曲的调式而变化,定弦为:c、g、c1,c、f、c1,g、g、c1,f、bb、c1,f、f、c1,g、bb、c1,f、g、c1等;在特克斯等天山地区有六种定弦法,特点是中弦为高音、音高不变,内、外两弦则可改变,定弦为:f、c1、f,g、c1、g,g、c1、f,bb、c1、f,f、c1、g,c、c1、f等。定弦的多样化,是游牧民族音乐的显著特色,表明考姆兹对各种乐曲都能适应。音域c—e2.音色清亮而柔和。演奏技法除传统的以外,还吸收了哈萨克族东布拉、维吾尔族独它尔等多种弹弦乐器的技巧,右手有弹、挑、勾、提、扫、拂、抹、滚等,左手有按、滑、吟、揉、泛、点等,奏法达30余种,并创造了用手的各部位触弦,或将琴身倒置,或抵住两肩、头部、背后反弹等,真是丰富多彩。考姆兹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民歌、说唱伴奏。柯尔克孜人民最喜欢边弹边唱的表演形式,即“考姆兹弹唱”,除弹前奏、间奏和尾声外,中间的多段歌唱也要由考姆兹伴奏衬托。传统乐曲较多,每首都有标题和故事情节。著名的独奏曲有《夜莺曲》、《松树上的啄木鸟》、《枣骝马驹》、《愿望》、《白鹿》、《劝告》、《声克拉玛》、《倒弹曲》和《库尔满别克》三部曲等。
3.竹簧竹簧,又称响篾、吹篾、弹篾、口琴、口弦。历史悠久,形制多样。是我国彝、拉祜、纳西、傈僳、傣、哈尼、景颇、佤、布朗、怒、独龙、基诺、普米、苗、藏、珞巴、羌、哈萨克、回、高山、黎和汉等民族综合奏体鸣乐器。可以独奏、齐奏、合奏或为歌舞伴奏,在人们的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新疆、宁夏、陕西、广西、广东、台湾、海南等省、区。
关于竹簧,各民族都流传着许多美好的传说。在拉祜族山寨,古代有两家以狩猎为生的邻居,相处非常和睦。这家有个男孩叫扎缇,那家有个女孩叫娜屋,从小一起玩耍,长大后十分相爱。后来两家有了隔阂,孩子们只能在夜晚相会,两家父母知道后,便在园地中间修起一道篱笆,两个孩子再也不能在一起歌唱、谈笑了。有一天,娜屋手抚竹篱,碰着一片裂开的竹篾,发出悠扬的乐音,聪明的娜屋和扎缇,细心选好几片竹篾,按照自己说话的节奏拨响篾片,又进而把竹篾放在唇边,一边弹拨,一边轻语,传递着相爱的深情。不幸的是,两家的不和,使他俩未能结为夫妻,最后食毒草悲愤而死,但他们弹奏的响篾,却世代流传着。在滇西北的丽江纳西族,据说很早以前,生活在这里的人特别困苦,尤其到了纳西木代王朝统治时期,人们对这个暴君更加忿恨,遇在一起,就互相倾述内心的痛苦,控诉对统治者的不满。统治者害怕人民起来造反,就下令禁止人们在一起交谈,违者就割舌斩首。但是,聪明智慧的纳西族人民,用竹子做成响篾来代替语言,通过互相吹奏来表达思想感情,倾诉内心的愤恨。从此,响篾就像火把一样迅猛地点燃了人们心中的烈火,激励人民起来与封建统治者进行斗争,响篾就这样在雪山脚下传开了。在台湾高山族的泰雅部族中,流传着创世纪的神话传说,相传“卑南天王”作部落盟主时,即有了竹簧。云南景颇族更传说着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竹簧这种乐器。在晋人葛洪的《神仙传》里,有一个王遥的故事,说“王遥登小山,入石室,中有二人。遥既至,取弟子所担箧发之,中有五舌竹簧三枚,遥自鼓一枚,以二枚与室中人鼓之,良久遥辞去,收三簧,皆纳箧中。”在这个神话故事里,还提到了有五舌竹簧。
竹簧,远古称簧。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中载有“女娲作簧”,说明我国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竹簧就产生了。《礼记》:“仲夏之月……命乐师……调竽、笙、簧”。《乐记》也说:“弦匏笙簧会守拊鼓”。簧在古代和竽、笙等乐器相提并论,可见它的重要了。关于簧的形制和奏法,先秦文献记载简单,《庄子》:“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诗经》:“吹笙鼓簧,承筐是将”、“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房。”汉魏以来,文献中才有明确记载。东汉刘熙《释名》中有:“簧,横也,于管头横施于中也;以竹铁作,于口横鼓之。”东汉王符《潜夫论》:“竹簧,削锐其头……傅以蜡蜜。”以前有人以为簧就是指笙、竽中的簧片,并进而作为笙、竽的别名或通称;此后人们才逐步有了认识,除笙竽的簧片外,还有“以竹铁作,于口横鼓”的“簧”。在一些诗赋里,也记述着簧的演奏,如东汉蔡邕在《检逸赋》中写道:“思在口而为簧鸣,哀声独而不敢聆。”吴陆云的《为顾彦先妇答诗》中说:“鸣簧发丹唇,朱弦绕素腕”等。甚至在当时还有像今天那样的多片簧存在,如晋葛洪《神仙传》中王遥的“五舌竹簧三枚”,南北朝庾信《步虚词》中的“夏簧三舌响,春钟九乳鸣”等。从先秦至晋的古籍记载可知,簧是贵族使用的一种“高雅”的乐器,特别受到文人雅士的喜爱,甚至连神仙都爱鼓簧。据《汉宫阙疏》所载,在汉代皇宫中还建有一座“鼓簧宫”,可见簧在当时统治阶层和上流社会的盛行了。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自古就流行着竹簧。在唐代李延寿《北史》(卷九十五)和北齐魏收《魏书》(列传八十九)中有:“僚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间,所在皆有。……僚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其子弟自吹击之。……用竹为簧,郡聚鼓之,以为音节。”说明在公元4世纪末,四川、云南、贵州一带的少数民族地区,竹簧已是非常流行的乐器。
北宋陈《乐书》(卷一三一)中载有竹簧图,这是目前见于文献里最早的图像。明代以来,竹簧以口琴之名见于史册。明倪辂著、杨慎编的《南诏野史》中记载“黑干夷”(即彝)的风俗说:“婚配,男吹(葫)芦笙,女弹口琴,唱和相悦。”并载有《乐书》所载竹簧“且”(彝族支系):“性好欲,男吹竹笙,女弹口琴,欢饮竟月。”檀萃的《滇海虞衡志》在描写滇西巍山的“且”时写道:“男妇作欢,鸣叶吹薪,弹篾弄枯,音节流畅,合夷曲而杂和之,喑咿可听。”《云南通志》在记述彝族阿倮支系风俗说:“婚嫁悉听男女自择,含口琴吹唱相悦,即为夫妇。”清人张泓在《滇南新语》“口琴”一节中写道:“口琴,剖竹成篾,……横侧贴腮近唇,以气鼓簧,……鼓顿有度,其簧闪颤成声。民家(今白族)及夷(彝族)女多习之,且和以歌。”余庆远的《维西闻见录》则有滇西北流传的多片簧的记载:“口琴竹片为之,……三具弦粗细等而下,以左手大指食指排持三片之头,张口而置其正于口间,以右手食、中、无名指拨动……错落而弹。弹者手舞足蹈而与歌合节。”在《番社采风图》中,则记载了台湾高山族竹簧的形制:“削竹为片,如纸薄,长四、五寸,以铁系环其端,衔于口吹之,名曰口琴。……麻达(未婚男青年)于朗月清夜,吹行社中,番女悦,则和而应之,潜通情款。”
我国各少数民族,对竹簧都有自己的称呼。彝族称和贺、冲,拉祜族称阿塔,纳西族称控孔、可谷、古谷,傈僳族称马锅、哈列列、齿却、曲曲,傣族称比埋,哈尼族称阿也、拉吉、和托、恰尔的、拉核、马嘎、驾耳,景颇族称占共,佤族称合浪,布朗族称冉、筚达甸,怒族称究由,独龙族称芒锅、冈,基诺族称奇亏,普米族称响篾,苗族称勃爹,藏族称卡旺、菅、日哥罗,珞巴族称共冈,羌族称竹簧,哈萨克族称哈木斯斯尔奈依,回族称口弦子,高山族称笛丢、哈翁哈翁、布鲁,黎族称改、太波、口巴弓。
竹簧用质地坚硬、干透的竹片削制而成。根据簧片数目的不同,有单片竹簧和多片竹簧,因演奏方法不同,有用手指弹拨和用丝线抻动的竹簧,根据形状和头部样式的不同,又分为凸头形、网针形、平头形、锥形和管状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