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踩高跷
高跷,也称拐子,是流行于民间的一种双腿绑木棍演歌舞的文艺活动。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它称为“高瞧戏”。
踩高跷俗称缚柴脚,亦称“高跷”、“踏高跷”、“扎高脚”、“走高腿”。乃民间节日在广场表演的一种舞蹈形式。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春秋时代已有,汉魏六朝百红中称为“跷技”,宋代叫“踏桥”。清代以来称为“高跷”,用1至3尺长的条木制成,上有木托。表演的人将双脚分别绑在木棍上,化装成各种人物,一人或多人来往逗舞,由唢呐伴奏,表演有趣的动作或故事。北京称为“高跷会”。黄河流域则称“扎高脚”,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主要表演走唱,有简单的舞蹈动作。武跷则表演倒立、跳高桌、叠罗汉、劈叉等动作。
不但扮演的人身着戏装,浓妆艳抹,且歌且舞,而且往往装扮戏曲折子,如《管甫送》、《闹天宫》、《八仙过海》、《水漫金山》等等。踩高跷的角色,因为各自身份不同,所以造型各异,高低不一,《水漫金山》中的法海木脚高达4尺,小沙弥2.5尺,鱼兵虾将因要翻滚起扑打,所以木脚只高1.5尺。
2.踩高跷的发展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高跷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
汉魏六朝百红中高跷称为“跷技”,宋代叫“踏桥”。清代以来称为“高跷”,用1至3尺长的条木制成,上有木托。表演的人将双脚分别绑在木棍上,化装成各种人物,一人或多人来往逗舞,由唢呐伴奏,表演有趣的动作或故事。北京称为“高跷会”。黄河流域则称“扎高脚”,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主要表演走唱,有简单的舞蹈动作。武跷则表演倒立、跳高桌、叠罗汉、劈叉等动作。
据古籍中记载,古代的高跷皆属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撑点,以便放脚,然后再用绳索缚于腿部。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据说踩高跷这种形式,原来是古代人为了采集树上的野果为食,给自己的腿上绑两根长棍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跷技活动。
3.踩高跷的传说民间有一种传说,说是以滑稽著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国都要笑他身材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那国君臣啼笑皆非。他又借题发挥,把外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还狼狈。据此,踩高跷活动由此流传民间。
另有一种传说,是把踩高跷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联系在一起。从前,有座县城叫两金城,城里和城外的人民非常友好,每年春节都联合办社火,互祝生意兴隆,五谷丰登。不料来个贪官,把这看作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就说,凡是进出城办社火,每人都要要交三钱银。人们不交,他就关城门,挂吊桥。但仍难不住聪明的人,他们就踩着高跷。翻越城墙、过护城河,继续欢度春节,乐在其中。
4.陆河乡村的典故过去,每逢喜庆节日,陆河乡村总有踩高跷的习俗。一队队高跷队云集圩场表演,矮者尺许,高者三尺有余,还有更高者五尺见外。他们有的扭着秧歌,有的扮演某一汉族故事,深受群众欢迎。五十年代初还能看到民间的高跷,文革以后,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消声匿迹了。尽管如此,弄明白踩高跷的由来,我想也不乏其意义吧。很早以前,天下一连三年大旱,颗粒无收,饿死的黎民百姓成千上万。皇帝闻之,即下了一道圣旨,开仓放粮,并令家有存粮者开仓赈济灾民。但有一知府存粮百石而一粒不放,非但如此,还拼命抬高粮价,抢发灾荒财。
当地有一青年,姓高名跷,天生一副侠义心肠,见知府如此凶狠,决心偷其粮食救济灾民于饥饿之中。然,知府粮仓外围尽筑高墙,怎样才能进去?一日高跷上山砍柴,忽见一棵树梢上有一团冬青,而冬青则是治冻疮之良药,他决心取下。苦于树高,如何上去,寻思再三,见树杆上有不少枝枝杈杈即踩踏而上。于是,他也悟出用树丫丫用作攀沿高墙之用。他砍下两根树丫在山上勤学苦练,终于练就树丫绑在脚上行走自如、蹦跳如飞的本领。此后,他日复一日在夜间翻过财主粮仓高墙窃取粮食救济受饿村民。终一日,被财主众多护卫发现,用绳索将其绊倒抓获投入监牢。财主扬言待报官府后即行斩首。消息传到乡邻中,大家寻思搭救高跷良策。一老者提议,全村青壮年学成高跷踩树丫的本领,行刑之日营救高跷。数月后,财主扬威耀武将高跷押赴刑场。谁料,午时三刻未到,场外涌进一大群踩着高跷的青壮年把高跷紧紧围在中间,一边与刽子手博斗,一边掩护高跷逃离刑场。财主见状,气得七窍生烟,无可奈何。此后,人们为纪念高跷,即将踩树丫,取名为“踩高跷”。每逢节日村村寨寨都踩高跷,扭秧歌,玩杂耍,热闹一翻。踩高跷庆节日之风俗世代相传,久演不衰。而陆河“踩高跷”是随先民南迁时携带而来的。此传说来自民间,“高跷”的形成及命名也可说是入情入理的吧。
5.各地的踩高跷踩高跷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