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留下的规矩,谁也无权不遵守,阿芳只得嫁给表弟。
阿芳嫁过去了,住了三天。除去结婚当日,其余两天都为表哥打鬼治病,第四天就回来了。彝族风俗,婚后新娘要回娘家长住,少则三年五载,多则十年八年。
正当她在家闲住时,政府要阿候家派人下山上学、当人质。阿候拉什主持家务,阿芳表示情愿替他去。阿候虽感到这太委屈了妹妹,却又实在没有别人可去,便把她送到了西昌。
阿芳自愿到西昌上学。罗赤中在外作职,常来往于西昌。两人经常有机会见面。两人花前月下说了些什么,非外人所能知晓,总之是罗赤中从那以后谢绝了一切提亲的人,而阿芳连放寒假也没回家里去。
第二年,表弟死了。按规矩阿芳回家料理丧事。表弟没有兄弟。火化后他的族人叫阿芳转房,转给表弟的伯伯。伯伯年纪已经五十多岁,阿芳坚决不肯。回家对她哥哥说:“第一次你给我作主,害得我落到今天地步。这一次我要自己作主,不然我再不回家!”说完就回了西昌。那家找阿候家要人,阿候拉什无法,只得请人调停
,那家提出的条件是阿芳的财产全部由族人瓜分,再退还当初表弟给阿芳的聘金五十两。阿候拉什觉得欺人太甚,宣布只放弃那边财产,银子决不退还!不同意就打冤家!
那家人分光了阿芳的财产,放下话说这件事不算完,总有报复的日子。至今与阿候家不相来往,等于也成了冤家。
阿候拉什对妹妹遭此厄运,悔恨不及,感到自疚。又主动请人到罗洪家去讲和,提亲。这回却遭到罗洪英豪拒绝,说当初他派人以礼求见,遭到阿候家拒绝。现在姑娘嫁过一水后又要送到他家,这是存心侮辱他家。阿候拉什听到回话后,觉得丢了脸面,又勾起当年被罗洪打败抢走人口的积恨,发誓要报复。
过了不久,罗洪英豪带人到南边山区,剿办抗税彝人。阿候趁他后方空虚,就势抢占了罗洪靠近他家地界的一个山头,并在那建了寨子,声称作为当年娃子被抢的补偿。罗洪英豪听说后要带兵去收回,罗赤中再三劝解,说当初抢过人家娃子,确实亏理。冤家宜解不宜结,那片山也没多少出产,由他占算了。当前国共两党斗争激烈,何去何从才是要花大心思的事情,不要再为些小事动武死人。罗洪英豪也感到凭自己一时火气,断了弟弟与阿芳姻缘,有点歉疚,便默认了阿候家对那块山地的占有。只是那黑嫂嫂,心中极为不满,一有机会就提出此事。并说他兄弟如果不肯动手,她要自己动手收回这片山地,地方不值钱,面子却丢不得,不能叫人说罗洪家在阿候家面前服软。
阿候阿芳对他哥哥抢占罗洪家的事也极不满意。但明白自己身份,不便多讲,只是对哥哥感情上冷淡了许多。阿候拉什看了心中明镜一般。从此凡事多对她迁就,再也不提与罗洪家有关的事。
父母死后,阿候更觉得对妹妹欠着一笔债,就把妈妈留下的寨子给了她,再不以哥哥身份干涉她任何事。
古旺元对罗赤中很有好感,觉得他跟阿芳确是很般配的一对。并希望有情人能终成眷属。想到这里他更为自己昨天的理智胜利而庆幸,不然怎么见朋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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