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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文学 > 衙门对街小饭馆 >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不认的。

要是认了,她们这辈子就完了。

“有证据!”

一道有力的声音从堂下百姓中响起。

有一着绿袄裙的女子从费力地人群中慢慢挤出来。

她长得极瘦,似是被风一吹,就要倒了。

待走到堂前,她“扑通”一声跪下了,缠着白布的手指渗出淡淡血丝。

“大人,民女是人证。”

第24章 明珠。

“这不是李小娘子吗?”

“芝兰......你, 不是上个月出嫁了吗?”

人群叽叽喳喳的,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在立于围观百姓中时,李芝兰是戴着面纱的。

如今她跪在堂前, 摘掉了遮蔽她容貌的面纱。

那是一张瘦削的脸,苍白,十七八岁的年纪, 没有却没有一点儿精神气。

惊堂木又响, 谢婴招了招手, 示意李芝兰继续讲。

李芝兰恭敬地朝谢婴磕了几个头,一字一句道, “大人, 民女李芝兰愿做人证。民女便是被王梅花以嫁娶为由,卖进了山中。”

“芝兰, 你别说了,快回家去!”

沈娣想开口打断李芝兰的话,李芝兰却将手抚上了沈娣的脸。

她轻轻抚了抚沈娣紧皱的眉心, 冲她甜甜一笑,“沈姨,如若芝兰不出来。仅凭沈姨一人,怎么能斗得过这些坏人呐。”

“芝兰啊。”

牛大志长叹了一口气。

你这又是何苦说出来。

李芝兰就是那位自己跑回来报官, 将王梅花和那几个牙人送进牢狱的女子。

县衙的几个捕快心照不宣,谁都没有向他人提起, 这本该是个秘密。

按理说,凡案子都要有人证物证, 可这女子买卖案虽有人证, 却判不了。

谁会叫自己受了伤害的宝贝女儿出来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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