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端端
公子承徒手捏碎了手中的茶盏,碎瓷片划开他的掌心,犹如从她的嘴里吐出那些字般,字字刀心,她说:“在上京的时候我便见过你,锦衣狐裘,谪仙公子。我见过王世柔如何地讨好你,公子耀如何与你争锋相对。”
“从你的公子府,到庆王宫,你每次都会先绕道卑田院,那里有很多的乞儿,你开心也去,不开心也去。”
“你惯爱草市上百姓散卖的野果,可除了延吉,没人知道。送上公子府上的糕点华美精致,最后都被你赏赐给了下人。”
“那时,上京都在传,你与王世柔,郎有惊绝才,女有惊世貌,肯定能成就一段......”
“够了”,高立的观赏瓷瓶在一声怒吼中倒下,这是王端端第一次见到公子承几近疯狂的样子,不再清正自持,一双眼,布满猩红的血丝。
他的手掌悬在她细长的脖颈外,仅留一指的馀地,再往前进一点,就可以将其扭断。
王端端声色微动,她盯着公子承,终是有些不忍,不愿再逼他,於是她后退了一步,刻意忽略掉气氛的凝重,语气轻挑,对公子承感受到的冲击置若罔闻,佯装轻松地说:“不过是在郡城郊外,寻了个接近你的机会,公子莫不是就要扭断妾身的脖子不成”。
是娇妾的软侬口吻,对自己所做之事坦诚后的娇嗔,但又与以往的不同,他们互相都知道的不同。
“王端端,你够狠!”
公子承摔门而去,她跌坐回交椅,待丫头们收拾好地上的残骸,她才缓缓吩咐了一句:“把我的东西都拿出来,收拾好,叫好一乘轿子,辰时在侧门接我”。
丫头们只得应“是”,她们也不知,这个公子放在心尖儿上的人,怎么就和公子承闹到如此地步。
妤冬匆匆过来,比划着,急问,发什么了何事。
王端端将她拉到身边,她想,既然妤冬是公子承安排来保护她的暗卫,现如今闹掰了,妤冬自然也不能再跟着自己了。
她将手上通体润亮的玉镯戴到妤冬的手上,说:“玉石有灵,能护主。你好好戴着,一定要平平安安的”。
妤冬摇了摇头推辞,不单是因为这块玉镯价值不菲,还因为她听懂了意思,王端端这是在与她告别。
“听话”,王端端强行给她戴上,“你看,很好看吧?”
她擡起妤冬的手腕给她看,桃心脸上的泪痕未干,却偏扯着一张满开的笑脸。
“好了,妤冬,我想自己待会儿。”
只剩最后的两个时辰了,她想再好好地看看,青罗软帐丶雕花窗桕,温香袅袅,无一不是按照她的喜好陈设。其实她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四处流浪之时,天为盖地为铺的日子也从未觉得艰辛。
只不过,后来为了给外人立好娇蛮的人设,便总要寻些稀奇精贵的物什做陪衬,人呐,由俭入奢,根本无师自通。
日子久了,便将自己养出了一身娇气,倒是差点忘了那些黑暗阴湿里踽踽爬行的日子。
阿娘离世前,是有告诉她的,他们的亲生父亲叫王阳,后来应该是娶了昌乐郡主吧。只是,他们会定居江南还是上京,她不确定。尤仁姬自请下堂后,心灰意冷,便再未打听过有关王阳的消息。
王端端和王翊拿着阿娘留下的一点盘缠,一路挨饿受冻,抵达上京时,已经身无分文,连着几日都只有去食肆讨要客人吃剩的餐食。运气好时能分得一点,运气不好时,挨一顿拳脚算是轻的。
她第一次见到王世柔,是腊八节那天,她听闻锦官街上的延瑞侯府,将施粥予穷苦。王翊因为连日食寝不安,发着高烧,她便独自前去。
卯时刚至,锦官街便排起了长队,队伍中不乏身着鲜亮的人士,听他们的言谈,倒也不是为了贪图那一碗粥饭,而是为了一睹侯府千金的风采。
“听闻这个王世柔,是北庆一等一的美人儿,沈腰潘鬓,不过性子傲得很,极少和咱普通人打交道。要不是这一年一度的腊八施粥,怕是见她比见月牙上的嫦娥还难。”
另一个同行的人嘿嘿地笑着:“怎么,小哥儿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男子猥琐的表情,张开满口黄牙,冲对面挑着眉,道:“吃不到吃不到,待会儿趁机摸一把软香,已足矣”。
王端端正好排在他们后面,望着远处施粥的人影,白色的帷帽,披着织锦羽缎斗篷,确实似天人一般,与自己及这行队伍,悬隔银河。女子从丫鬟的手上接过盛好的粥,再递给排队的人,虽然看不清面容,但王端端敢断定,她绝非凡品之相。
前头的男子肯定是想在王世柔递给他们粥的时候,趁机摸一下她的玉手,这递交东西的时候,有点肌肤上的碰触本没什么,若是过了分,王世柔也不好在这个时候发作,毕竟施粥是大户人家彰显恩德的惯用场面,她如果还来和领粥的人起争执,也未免有失体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