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已经作为大汉帝都几百年,名冠天下的第一城,竟然就在自己眼前被人付诸一炬,成了断壁残垣。
李傕走得时候将人大多带走,城中已经没有多少百姓,只有在一些房子中或者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可能藏着一两个胆战心惊失魂落魄的人。
地上随处都是散落的珠宝,和四处可见的血液,没有人急着去捡,在孙坚的铁剑之下没有人敢去违背他的意思,都在急忙灭火。
典韦双眼绯红,走一步就捡起来一串珠子,走两步就捡起来一块玉佩。虽说和贾诩的那些高档品种比不上,但是随便一件也够人在天下一等一的城池里面胡吃海塞一个月了。
“我的天,他们也太奢侈了吧?”不一会儿,典韦浑身上下都挂着珠宝,整个人都傻愣愣的,他哪里见过随地丢钱的场景。
“孙坚应该是下了命令,你别捡了,让人看见不好。”卫仲道老脸一黑,倒不是怕典韦会被孙坚修理,整个联盟军谁不知道典韦的厉害?只是这让人看见,未免太丢面子了。
“主公怕丢脸我又不怕。”典韦心里美滋滋,对着一个被碾碎的玉佩哈了哈气,“可惜了,这块玉佩裂开了。”
“你这已经在丢我的脸了知道吗!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贾诩,回头给老典多拿点钱。”卫仲道与典韦拉开距离,长枪抗在肩膀上,一身白色战袍满是鲜血。
典韦哈哈笑着:“听到没老贾,回头多给我点银子。”
“给个屁!”
周围的士兵其实多多少少也有在灭火的时候去捡珠宝的,只是没有典韦胆子那么大罢了,悄悄咪咪,生害怕被人看见。
一件珠宝就抵得上他们大半年俸禄,如何能够狠下心?
孙坚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卫仲道也不会。将士们拿命去冲锋,那是他们应该得到的。
“主公,你这样子一点也不像一个诸侯。”郭嘉笑着,看着卫仲道那得瑟的样子就想吐槽他。
卫仲道练习了祖上流传下来的功法,人又生的好看,杀人无数,这一身白袍穿在身上,说是三国最有魅力的男人也不为过。
“主公武力超群,又文采斐然,而且还是一方诸侯,还有一张吃软饭的脸,啧啧啧,如果我是女人的话只怕我也会嫁给主公,难怪貂蝉会一口答应给主公做妾。”贾诩在郭嘉旁边走着,和郭嘉一身紫色衣衫不一样,他那一身明显华贵不少。
目光深邃算计天下的贾诩;少年英气才华横溢的郭嘉;扛着长枪,血液染白袍的卫仲道,三个人就这么仰首挺胸走在街道上,那发自内心的自信样子,任谁看了心里都会折服。
此情此景,让卫仲道不由得想要作诗一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卫仲道面容惆怅,缓缓道来。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好诗好诗。”贾诩连连点头,主公的文采他一向是知道的,“只是现在,咱们能够深藏身与名吗?那些诸侯恨不得将我们煮了吃了。”
“你坑的那些银子藏哪里的?”卫仲道停下脚步。
贾诩回答:“顺着河流送回陈留了,主公放心,到时候一定会让主公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