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女孩十岁以后就会出嫁,长孙氏就是十三岁嫁给李世民的,李世民的女儿们基本都是十几岁出嫁的。
如果十五岁还不出嫁,官府就会派媒人上门,给你说亲,要是出不起嫁妆的,官府给你包了!
(《新唐书》:……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
所以,在唐代如果十五岁后没有出嫁的,确实会招致一些异样的眼光。就跟现在35岁还没有出嫁小可爱们招来的眼光是一样的。
不过,周家这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周家小娘子也才十三岁。且是早就有婚约在身的人,是被当做已婚人士对待的,谁会去说闲话。再者,陈术是在守孝,没有举行进行最后一步情有可原。
“要不什么?你说下去。”陈术看了看周管家说道。
“你刚才不是说你家小娘子让你来看我吗,是不是我妻子想我了?”
这句话听得周管家脸直抽抽,心说:我家小娘子想你了?你咋想那么美呢!唉,不过还真不好说,如果小娘子见了如今气质不凡的陈术,说不定还真……。
“要不……,就把这婚约解除了吧,也免得我家小娘子遭受风言风语。”周管家试探着说道。
看陈术当即黑了脸,一句话不说。
周管家又赶紧说道:“或者将来完婚时,换我家二娘。陈郎子放心,我家二娘容貌、才学,绝不输大娘!”
“你的意思是要把我妻子给换了?”陈术厉声责问。
想拿小姨子诱惑我?没门!
“不不不,奴不是这个意思!”周管家立马冒出一头的冷汗。
一女两嫁违法,假冒顶替嫁女,同样违法,处罚更严重。
(《唐律疏议》: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婚礼先以聘财为信……聘则为妻。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聘财无多少之限,即受一尺以上,并不得悔。
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聘财,后夫婚如法。
诸为婚而女家妄冒者,徒一年。未成者,依本约;已成者,离之。)
什么意思呢?
就是已经把女儿许给别人,且已经立下婚书,若是反悔,就要打板子,六十下。即便没有立下婚书,只要是收了聘礼,就视为嫁作人妻。聘礼数量不限多少,价值在一尺绢布以上的都视为聘礼。
如果又把女儿许给别家,就处徒刑一年半。女子还是前夫的,如果前夫不愿要了,女方须退回聘礼,许给第二家的男人可以娶回去。
如果女方冒名顶替、以次充好,处徒刑一年。
也就是说,本来一女两嫁,只要婚礼没完成,新娘还是囫囵的,那么打六十板子就可以了。
如果莫名顶替,那就要判徒刑一年了。住小黑屋,吃猪食,天天小皮鞭抽着去干苦力。
现在,只能放低姿态,多说好话,让陈术抬抬手饶了他们。
毕竟陈术有婚约在手,当时更是拉去周家好几车聘礼,不仅宴请的那些宾客可以作证,在婚约上也写得清清楚楚,怎么都抵不掉。
一边是陈术手持婚书,是合法的夫妻。
一边是仕途捷径,难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