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么多同学当中,十一的成绩并不是很突出,尤其是五年级有了英语课之后。英语测验经常不及格。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可是并没有得到和付出的努力相当的收获。但上天还是眷顾十一的,小考规定英语只占50分,数学和语文则占250分。十一英语考了32分,数学和语文都超常发挥,考上了市一中。
那所小学那一届只有十一考上了市一中。
爸爸很欣慰,夸了他几句。也仅此而已。艰辛的生活让他们都学会了精神鼓励,就像他们从小到大从来不为生日庆祝一样。大姐转学后留了一级,和十一同级不同班,没有考好,上了一所三流初中,她说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爸爸没有发表意见,似是默许。
开学时十一独自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因为家离一中骑自行车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虽说是义务教育,但住宿费什么的还是象征性收点的,十一就没有住校。中午一般不回家,在学校吃了午饭,在教室或者教室外的回廊看书,发呆,打瞌睡,下午上完课了再骑车子回家。
升上初二,大弟考上了另外一所比市一中稍差点但也很不错的中学,十一开始住校,爸爸说这样可以多点时间学习。十一没有意见。他一向很少意见,在家里的时候话也不多。
宿舍是新建的,光线明亮,新铺的瓷砖很光洁,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桌子和柜子。那是十一第一次拥有专用的储物柜,虽然只是暂时借用。也是第一次住在那样好的环境中。有些许雀跃的心情。
可是十一不记得初中时他曾有过名叫燕昶年这样出色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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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美克星龟仙看见十一脸上茫然的神色,知道他早忘了,从放在副驾座的文件袋里抽出张颜色发黄的彩色照片递给他:“看看,这是初二时野餐后拍的照片,倒数第二排最后一个不是你?”
十一没有看见过这张照片,换句话说,除了学校必用的一寸照片,他没有任何生活照片,像野餐一样,都是需要自己掏钱的,他不好开口跟爸爸要钱,总是推脱,班主任和同学都很开明,同学们大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不在乎多带一个吃白食的,虽然不用自己拿钱,但十一也不愿意去,他不喜欢占人便宜,尤其是有些同学用轻视的眼光看他的时候。
生活委员是个胖胖的女生,她在课间的时候一扭一扭地走着一字步走到十一桌旁,用不大但很强硬的声音说:“陶景明,参加集体活动是每个同学的义务,我们都知道你家庭困难,免去了你的餐费,你还推脱不去,难道你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