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源很是无奈地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心真就不知道自己是执法者还是犯罪者。
……
在老别墅旧址附近,由于火鲨特警的及时出动,涉恐的犯罪嫌疑人下附近的下水道里面被悉数抓获。在本次行动中,一共抓获五名成员,一女四男,均为d市本地人。
这些人还能是谁呢?无非就是张颖和手底下的几个马仔了。
之后的行动就比较简单了,无非就是在当地公安局进行审理。
但是由于这几个人的性质的问题,已经惊动了省里,甚至都要惊动中央了,所以保密级别很高,当地政府对这件事情进行了信息管制,顿时间,关于这件事的一切报道都被抹杀,只剩下一些坊间传闻,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调侃管理者的谈资。
也是出于身份的原因,这几个人被移交到当地刑警总部进行审问。值得一提的是,这五个人一律的表现都冷静得可怕,一路上一言不发。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知道只要张嘴怕是就没有后文了。
他们被抓获的时候也是很懵的,本来在下水道里面待着好好地,然后突然在地上传来了爆炸,就算是藏在底下依然能够感受到爆炸的威力。在派人出去查看情况的时候,自己的门又被突然炸开,然后就有一群警察和自己干了起来。
好,混这行出现和警察对战的情况其实也很正常,最后落在警察手里也就这样了。但是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人自己涉嫌恐怖袭击?
excuseme??
喂,我们是贩毒后藏匿不假,但是弄爆炸物进行恐怖袭击可真不是我们干的啊!
虽然这件事情以前可能干过,但是这次真的不是我们,你们不能这么冤枉人啊!
张颖一行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
为什么不,了也没用==
在刑警大队的日子待着可不太好受,虽然只有一下午。但是他们接受了及其严格的审讯。他们身上有太多秘密了,每个人都急于挖掘出来。但是出于条例的限制,他们不能刑讯逼供,这是违法的,所以就算着急,也只能干瞪眼。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严禁以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在我国刑法之中,有刑讯逼供罪。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有的地方的刑警可能会出现这种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概念相悖的情况出现,但是毕竟这些人是外界的焦点,可不能这么干,所以对于案件的进展顿时陷入僵局。
常警官看着这个情况真的是气得干瞪眼,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审问无果之后,就到了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