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语叫爱屋及乌现在才得以领会它的内涵,喜欢一个地方无论是干什么都是喜欢的。每周的星期六对好多人都是节日,而对我也是一个喜欢的日子,早晨读书,下午整理书,每天呆在里面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似乎这就是自己最想要的生活,没有见过大世面的人总是容易满足的,没有那么多的贪念,亦没有那么多的心机。
张炜的书是一本没读过,对于不知名的作者似乎是没有多大的概念,可是现在在别人的推荐下也可以涉及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今年的端午节或许可以轻松愉快的好好过,前两年的端午节似乎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过节像没过节一个样,刚开始读一个人的书,我会首选可以代表他最好水平的,或许为的是让自己不迷失也不迷茫,知道他的文风,从而对他的作品可以更近一部的了解。
所以我首先选了一本《古船》,首先于我而言,这本书的开头就是很有吸引力的,或许这是对一个酷爱历史的人的补偿吧!从城墙谈起,或许自打有了人类,有了土地,为了争夺土地,便有了战争,古代的礼和法都是起源于战争和祭祀,所以城墙的历史就是我们的民族史,古代的人永远懂得居安思危,懂得防患于未然,所以才有了高筑墙,广积粮的历史传统,就是在今天或许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体现的很明显,就拿我的亲生经历而言,我家长的父辈们谁家里的小麦没有几千斤甚至是上万斤,可是出售的很少,农村的人都喜欢院墙,而这个院墙也是高高的,似乎还在传承这古人的内在的思想精神内涵。
所有的内容我今天共读到了第十章,一共有二十六章,所以说里面作者所要写的人物,该出来都已经出现,而以后的章节重在深化主题,甚至可以说是为了使文章更加的完整,要给我们一种合理的理性的结局罢了,或许精彩的部分还没有出现,还没有到达高潮部分,可是我已经忍不住想要写出自己的感受了,因为这部书总是会勾起我心中深深的回忆,这里的人都有手艺,这里盛产的是白龙牌的粉丝,或许这里的人们之所以有高超的做粉丝的手艺,有可能是世代传承的结果,所谓的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记得莫言的《红高粱》里的高粱酒的酿造过程,那个出酒的时刻总感觉是个盛大的仪式,充满了敬畏,而今天这份敬畏又出现在了《古船》之中的洼狸镇的晒粉场上,在一个有收获的或者说见证人们辛勤劳动取得的成果的地方总是令人敬畏的,就像种麦子的人又一个打麦场一样,没有经历过春耕,夏耘秋收的人是无法体会到当麦粒铺满麦场是庄家人的喜悦之情的,因为没有亲生经历,所以我们没法体会。
洼狸镇的人们也是如此,因为粉丝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他们对像古堡一样矗立的老磨坊,所以磨坊成了一个神圣的地方,寄托了他们太多的情感上的追思,而或许好多人都没有见过石磨,或许因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所以倒是很幸运见了好多人都见不到的新奇的事物,因为对于石磨可是承载了我太多的童年的欢声笑语,我亲自和妈妈一起推过磨,知道如今仍然感触很深,亲眼看到过外婆的黑色的小毛驴被外婆将眼睛用黑色的布蒙住,听话的推磨,或许这对当今的小孩似乎是件稀奇的事,可是他们或许一生都不会看见。
以前总是听外婆说,杂粮面要用石磨推,做出的食物才好吃,或许我已经无法理解了,为什么石磨推得好吃,不都是一样的粮食吗?现在想想或许是一种对往事生活的追忆吧!又或者真的是好吃的,只是我们都已经失去了体验的机会罢了。
《古船》我总在想,为什么不叫古镇呢?里面的人物都是代表了这个古镇生活的原始风貌,或许与外边的世界有关系,可是他们还是生活在自己的这方天地间,现在想想,作者以《古船》命题是寄托了深深的情感的寄托的,一个镇,三大家族,似乎都是独立的,谁也没有比谁家过的好,在这里,丝毫体会不到温情和谐与安乐,从一开始就是伴随着地震,所以注定这里的人们有忧患意识,还有伤痛在里面呢,对于人物的赏析,还要等到我读完再说。
写于二零一七年的端午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