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乡土,少不了的记忆是与一本本的书籍联系起来的社会。上学期学中国法制史,在讲到申明亭的时候老师曾经提到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然后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或许是觉得这类书一定会是一个辛苦的阅读过程,似乎是受到了一些历史学家著作一直带给我的记忆就是长篇巨制,理论多且很深,所以总是感觉每当开启这样的一个阅读模式的时候,总是会选择一个思想空闲,时间空闲的好时机,就这样,半年已过,在自己快要遗忘的时刻,猛然间在这学期开设的课程里面,老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因为涉及到了农村土地要不要进行公示的时候,所以很自然的讲到了熟人社会,又一次提起这本书来,在这一刻才发现这本书应该是一本不可不读的书。
所以在图书馆找到那本书的时候,才发现一切的过往都是自己为自己设置的一个心魔,才发现原来只是作者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应《世纪评论》之约,而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而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这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有了这样的主题,似乎对于研究一些东西,思考一些东西或许是很有帮助的,还记得以前脑子之中有时候没有了想法的时候,总是在怀疑着是不是因为社会的进步,伴随着新鲜事物的诞生的旧事物的消亡,随之而来似乎思想都在渐渐步入一个微缩的圈子,所以我们能够想得到的,研究的命题,在写作之中可以用作内容的东西都在缩减,就像在一个时期里,国民性曾经作为一个重要的命题,被无数的文人作家论述,少不了的鲁迅,林语堂等。
可是到了今天,似乎很少有人在连续在一个时期内用自己的笔一直在围绕一个内容而进行的文学的创作,同样的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乡土文学的兴起,导致乡土气息在整个社会弥漫起来,所以那也是一个乡土文学创作的黄金时期,我们从中或多或少的都留下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似乎现在的学生没有读过《平凡的世界》,没有读过路遥,贾平凹,莫言的几本书的人真的是很少的,就像我每周在校图书馆上书的时候,总是少不了找《平凡的世界》的同学,或许这个时候应该是高兴的,无论书中是多么的感性,可是因为我们在关注,因为关注书中反映的现实,因为关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活的不易,所以才会更加的关注当前,关注自身,关注精神的富足。
所以从《乡土中国》谈起,少不了的往往是联系在土地上的一群人,或许世世代代的人群之中,只有土地有一种吸引在里面,费孝通先生讲到土字用的极好,乡下人离不开土地,乡村的人口似乎都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尽管这句话的结论是附有条件的,但是作为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我们相信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不流动的社会里是一个熟人的社会,所以农村的土地根本就用不上公式,村子里的土地,或许只要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生活着的人们很清楚的知道土地归于何人耕种,或许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一块土地讲述一段土地史,所以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于契约有多么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的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了一种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应该是土地气息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依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记得有一段时期,我在脑海之中强烈的感受到,任何事物都不应该脱离泥土而存在,或许这里应该有一种说不清的哲学在里面,但是我自私的认为,只有不离泥土的人,才是真正的合于社会人的存在,而一旦脱离泥土,很多的时候变回生出不好的事来,在一个地方扎下了根,意味着在悠长的时间里,从容的生活。在这里,有乡土,乡决定了空间上的范围,那么属于了地缘,可是土,泥土是比血缘更加重要的乡缘,香源不等同于血缘,可是往往是比血缘更加重要的不在,在这里组成的社会里,才是体现真正的中国人情社会,熟人社会最为本质的东西。
但是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当人们渐渐的抛弃了土地,远离的土地,尽管有些人在心里依然是排斥的,可是却不得已走上了远行,远行离开土地是不得已,心里仍然留下的是对土地的珍爱,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耕种过土地的人都将在某一个时期将土地看成等同于生命的存在,可是当不得已选择了一条远离土地,远离故土的路的时候,又何尝没有一段心酸的旅程。年轻的人们习惯了各地,也总是会很快的适应不同于乡土的生活,这一群人是一群新的边缘人,可是习惯了耕种,习惯了四邻为亲的中年人,当走进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对于他们又何尝不是一种大的挑战。所以乡土中国应该得到延续,我们应该在乡土里找到生命最初与本质想通的东西,可是这样的路还很遥远。我希望有一天,农村的乡里人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人一样活的从容,有尊严,所有的人都为在乡村里有熟人而开心,所有的人都不在离开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