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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已经是午饭时间,两个人直接去吃了饭再回到秦瑟瑟的家,沈天宁没上楼,坐在车上跟她告别:“累了吧,下午好好歇歇。晚上我想吃糖醋带鱼。”

秦瑟瑟还没答应,他挤挤眼一溜烟走了。

其实也不累,把东西放回家,坐了坐,秦瑟瑟又到咖啡馆去写字。毕竟这是吃饭的家伙,不敢耽误太久。已经在电话里跟编辑交流过最近几期的选题,女人和旗袍。已经写滥的题材,叫她怎么写出新意来?

还是坐在老位子上。今天老板不在,又出去旅游了,伙计也都很熟,不用点,直接端来了秦瑟瑟要的饮品。她是那种极端恋旧的人,自从知道这间咖啡馆,自从每天来写字,点过的饮品几乎从没有变过。

抿一口咖啡,握着笔在白纸上写下‘旗袍’两个字。

在大多数的同龄人还是个拖鼻涕的小丫头时候,秦瑟瑟就已经接触过真正的旗袍了。每年总有一两回,天气晴好的时候,外婆和妈妈从阁楼上翻出两个旧箱子,拿里头的衣服出来晒,秦园二楼平台的晾衣绳上挂了几十件这种长长的衣服,各种颜色各种面料,长袖的短袖的无袖的,外婆摩挲着,笑叹:“我年轻的时候腰还是很细的,现在一件也套不上去了。”

秦瑟瑟在旗袍丛林里钻来钻去,两只小手背在身后,一件件旗袍从她的小脸蛋边上抚过去,有时候一件正好顶在头顶上,她就调皮地仰着头,让它一点一点滑过去落在身后。她喜欢那种花红柳绿的颜色,有几件还用金银线绣着花,喜气洋洋。外婆最喜欢一件白色的旗袍,上头是手绘的几竿竹子,外婆老是说这件衣服她只穿过一次,舍不得穿,这是外公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秦瑟瑟突然想起来这回在秦园里并没有发现这两箱旗袍,她能猜到它们的下落。只是回忆起晒旗袍时候那种萦绕着樟脑香味的温暖感觉,又向窗外看了一眼,看看那两排跟秦园里一样的香樟树。

写得不顺,还是写了不少,抬起头来天已经全黑了。她拍拍脸,回一趟家,就总是会想起以前的事。

手机的响声吓她一跳,沈天宁问她有没有烧好饭,秦瑟瑟这才想起来早把带鱼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支支吾吾两声,沈天宁摇头长叹:“我就知道!快出来吧,等你半天了。”

扭头往外头一看,香樟树下停着他那辆黑车。

走过去,离得还有一段距离沈天宁就下车来接过她的大包,往肩上一搭,怪腔怪调地埋怨她,满脸的笑容,象极了晾晒旗袍时晴好的、能够驱走一切腐坏变质的阳光。

有股暖意从心底涌上来,秦瑟瑟觉得鼻子有点酸。

等得太久了,不管是他还是她。一个男人在身边沉浮几年,就算她是瞎子也能看出他的心。秦瑟瑟突然发现,如果从明天开始没有了沈天宁,她几乎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失去外婆的她有齐烈来拯救,失去齐烈的她有沈天宁来拯救,可是失去沈天宁,老天爷还会再一次怜悯她,再一次拯救她吗?

她不知道。

沈天宁拉开副驾驶座的门,手挡在门框上看着秦瑟瑟:“快点儿啊,肚子饿瘪了!”

秦瑟瑟走到沈天宁身边,第一次主动握住他的手。他下意识地一挺身,狐疑又有点羞涩地想往回抽手,终于忍住:“瑟瑟,你……”

秦瑟瑟低着头,侧走一步,从后面搂住沈天宁的腰:“天宁,你……你还喜不喜欢我?”

沈天宁没有一秒种的犹豫,反手就狠狠抱住秦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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