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干嘛不早说,我差点以为真的是梦。”
“我吓到你了。”
陆彦深穿好袜子,握着她的小脚,“老婆,我吓到你了,让你难受了。”
“这怎么能怪你呢,你又不是花里有虫子,你又不是故意的。”
这话直接戳到他心里某个柔软的位置,男人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化开了,连忙将她搂在怀里。
“好了好了,我知道是个意外,不过陆彦深,你老早是不是比曹闯还要叛逆呀,你穿的都是些什么。”
他笑了,“你不喜欢的我都改,你喜欢我好不好?”
“喜欢喜欢。”
温景拍了拍他的后背,哄孩子一样,“做得不好的我们改了就好了。”
下楼的时候,温景和他手拉着手,“陆彦深,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好老婆。”
他回头,目光深邃,“我会教你的。”
陆思墨又疯了一下午,汗水湿了干,干了湿,李明君一边追着他,一边给他换汗巾,垫在后背。
温景穿的是新衣服,是她去百货大楼买的第一件长款外套。
黑色的衣服拉到最顶端把脖子一起遮住,头发高高的扎起来一个丸子头,小小的鼻梁,精致的巴掌脸,有些惊艳了陆招娣。
她爱皮货,觉得皮货能穿出气质,但也是头一次看一个人把普通的黑色外套也穿得那么美。
大家都觉得失忆之后的温景变得特别好相处,对所有人都不再是冷冰冰的。
见了人叫人,乖巧又有礼貌,会关心男人,也会照顾孩子。
但就是面相看着太小了,乍一看还像个学生一样。
“墨墨,吃鸡腿。”
“温景,你也吃一个。”
李明君不由自主给两人各夹了一个,甚至连外孙曹闯都忽略了。
总觉得乍一看,温景比曹闯还要个需要照顾的孩子。
为避免尴尬,不由得批评道,“曹闯,你现在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穿什么玩意儿流里流气的,一点也不像个学生。”
陆清水附和,“就是说,我也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