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俊杰的一首轻快的歌,听起来不像其他情歌那样让人感触,可林夕唱出来,声音却非常的清脆,就像山涧里的黄莺轻鸣!
听得叶飞都频频点头,这声音,绝对不比那些包装后的明星差,甚至犹有过之。
叶飞轻闭着眼睛,手指慢慢的在桌上轻敲着,仿佛很喜欢跟着她的节奏,林夕看到这一幕,心中也是窃喜,看来叶大哥很喜欢自己的歌呢?
只是……他有没有听出自己唱出来的意思啊?
“好听吗叶大哥?”终于唱完了,林夕就轻声的问了一句。
叶飞睁开眼睛,说道:“很好听,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啊,林夕,你这嗓子不去当歌手,真的太可惜了。”
“才不要呢,而且我自己都是在家里瞎唱着玩的!”林夕见叶飞夸自己,心中更是高兴无比。
不过她真不可能去当歌手的,她哪里不知道这些圈子里有多乱,自己一但踏入,那以后就再也不是这样的自己了。
叶飞也只是这样一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只是他觉得林夕的歌声听起来真的让人很舒心,没有伴奏,没有一丝假音,完全是清唱,但就是这种感觉,才让人觉得真实。
所以叶飞又厚着脸皮,让她唱了一首,见叶飞真的喜欢听,林夕自然愿意唱了。
就这样,天色不知不觉已经接近黄昏了,林夕才赶紧去做饭,而叶飞也是无聊,非要跟着林夕一起,林夕居然没有拒绝。
看着这还烧着柴火的土灶,叶飞心中又是一阵感触,这样简单而又简陋的日子,被很多人看不起,可谁又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