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虽然很多,但是白岚知道,若是买了店铺,就得办理营业执照,这样的话,她就不是之前做生意时候的小商小贩了。
她要晋升到个体户行列。
个体户,不像小商小贩那么简单了,小商小贩的自由度和这个年代对其包容度更大。
而个体户,受到社会和国家政策的监管,做生意的步调要把握好节奏,现在可是1982年。
中国正在市场经济的道路上辛苦摸索,无数商业先驱、市场开拓者、冒险家、投机者和草根正在跃跃欲试。
当然,现在的白岚也是其中之一。
白岚之所以敢做,得益于她有上帝视角,非常清楚,时代一定会向前走。
但现在刚刚开始,个体经济的步子一旦走得太快,也会与时代产生拉扯。
当前,个体户的存在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行政上都处于相对暧昧的位置。
社会和政策上,对个体经济还存在“另眼相看”的现象。
俗曰:一国营二集体,不三不四干个体。
个体户不但社会地位低,而且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
白岚家里虽然没有电视,不看报纸,但她却知道,1982年的中国,快速发展的个体经济,与原有的社会主义经济之间,正在社会上引起着广泛的争议。
这些个体经济到底姓“资”还是姓“社”?
很多人引用《资本论》来质疑说: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
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然发生这种剥削行为,怎么办?
打击经济犯罪呀。
在南边沿海一带,步子迈的太大的“八大王”均以“投机倒把”的罪名正在遭受打击。
他们没有杀人越货,没有密谋反革命,只是办了几间作坊,盖起了几栋小洋楼,买了别人罕有的摩托,就被治于“投机倒把”。
但这种打击,持续的时间并不长。
再等两年,到1984年,中央下发一号文件,强调疏通流通渠道,扶持发展商业生产,个体户的日子就好过很多。
经营和发展的空间和自由度,都变得的更大了。
像“八大王”这样的个体户先行者们,都被平反了,允许他们继续搞经济,促进社会发展。
根据前世记忆,到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之后,个体户才算真正有了身份。
因为在那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直到那个时候,才算是走过漫长的暧昧期,“个体户”真正在法律意义上“名正言顺”了。
在此之前,汹涌的返城知青潮已经给各大城市带来了事实上的就业压力。
进不了国企、拿不到铁饭碗的人们开始自谋生路,从事起理发、修鞋、磨刀、修伞、修家具、卖小吃等行当。
其实,从1982年到1984年这段时间,对于个体户,行政管理方面充满了大胆实验和小心求证的慎重。
并不会一味的摁死。
只要不是过于冒进。
所以白岚知道,现在还不能完全放开手脚,像后世几十年一样,只要有足够的资源,就可以创建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
现在干个体户,要合时宜,不要狂妄,不要想一口吃成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