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就这样站在法庭门前,他的声音回荡在每个人的耳中,不仅是现场,就连直播间的弹幕也安静了许多。
见此他也便不再多说什么,转头进入了法庭内,外围的记者也迅速的上去,想要记录第一手资料。
此时法庭内人员已经全部就位,许强也被送到了被告人的席位上,而他身后的一众都是他的亲戚朋友。
有些还是社会各界的人士,同样陈浩学校的人也有,总之就是种类多样。
9:45,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先宣布了一下法律纪律,随后进行了开场白:
“今日本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开始审理,组织竞技花园与本市公安局局长许某,以及学校恶意杀人一案进行审判。”
“本次庭审由广大网友进行监督,在场内人员请依照法律纪律,不得大肆喧哗等,由于案情较为复杂。”
“本法庭决定分成两个部分进行分批次审判,现在有请被告人的律师回答以下几类问题:”
“请问在你们的证人当中是否和被告人有亲密关系的人?”
“有”
“好,依据法律,证人若是直系亲属且有明理是非和并无重大疾病人员,同其他证人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原告在申诉的过程中曾对被告人进行过投诉,说他参加过洗钱等违法行为是否属实?”
“审判长,我的委托人在公安局任劳任怨,所做过的好人好事都得到市里的嘉奖,且在成本市的人都可以证明,他绝对不会参加此类违法活动。”
“法庭讲究的不是个人的行为准则,而是要依据证据,若你没有证据,就当做情况为真实。”
“有,这是我们调取他近几年以来的存款,通过多方协作以及调查,并没有出现任何偷税漏税或者不知名的去向。”
“那么接下来请原告回答以下问题:”
“请问贵组织是从哪里得知,被告人有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这时一直坐在位置上的陈浩,缓缓抬起头来环顾了一圈后,对着审判长说道:
“直觉。”
“哈哈哈……”
“肃静!这里是法庭!”
陈浩的回答让在场的众人不由的笑出了声,毕竟从来没有人想过凭直觉就能够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更何况他还举报的是一个在本市最有善心的警察,这样的事情人们不笑才怪呢。
“原告如果你无法拿出任何证据,那么你所说的情况就是有误的。”
“审判长,数据可以被篡改,难道你就一定认定他们所陈列出来的证据就一定是真的吗?”
“哎,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没有证据就空口无凭诬陷人呢?”
“肃静!”
审判长的锤子又在案板上敲了几下,脸上不由的露出了沉重的表情,因为他知道今天这场审判会很艰难。
“好了,那么再请原告回答接下来一个问题:”
“依据申诉内容,有一位姓陈的中学生在校园内杀死了被告人的女儿,请问此人在哪?”
“我的人还用得着你们来管吗?他犯了错,我自然将他关禁闭了。”
“也就是说贵组织承认这位姓陈的学生是你们组织内的人?”
“是的,这一点我无法否认。”
“那么好,请问他又是为何出手杀人?”
“审判长,我申请有请我们的第一位证人。”
“批准。”
随后阮羽墨在法警的带领下走到了陈述台上。
“阮羽墨把你当天的经历全部说出来,记住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给我错。”
阮羽墨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便把当天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道了出来,随后陈浩又递上去一个u盘。
里面记录的便是当天的监控,很清楚的看到阮羽墨被四个人推推搡搡的拉到了厕所。
之后一个男生出来把监控破坏掉了,这么明显的校园霸凌行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大致经过我已经了解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有严重情节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最高可判处死刑,但由于考虑到施害者是未成年。”
“可以根据施害程度将刑罚逐级递减,进行口头教育或者由其监护人代为惩罚。”
“但据刚才的监控视频以及证人的陈述来看,四位施害者虽有犯罪行为,但不至于致死。”
“呵呵,不至于致死吗?你要不要看一看当天我这人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原告还有什么话要讲?”
“我们这儿有一份当天检查出来的报告,是关于她伤情鉴定的。”
随后陈浩将阮羽墨的伤情鉴定报告呈现在众人眼前,那密密麻麻的内容,不由得让在场的人心里打了一个寒颤。
“经检验伤者后颅处有大规模的软组织挫伤,通过ct扫描显示大脑各处均未受到损害。”
“在后来的血液检测当中发现了少量酒精残余,脊椎多处内出血,但规模不大。”
“神经反应迟钝,精神萎靡,生理活动一切正常,心理活动严重受阻,预计未来两到三天将丧失自理能力。”
……
“依据以上种种检测报告显示,伤者应被定为五级伤残。”
众人看完后无不一阵唏嘘,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能让人如此的没有下限,把一个未来可期的少年打至五级伤残。
就连审判长看到如此多的伤情鉴定报告,也不由的心生怜悯,他知道这次案件复杂,但也没想到会复杂到如此程度。
“但就算这样,我想审判长也不至于看他事情对不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致人五级伤残最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这还不至于判处其死刑。”
“那么好,既然不足以判死刑,那我们继续为他加刑!”
随后陈浩又拿出了几张案发现场的照片。
“这四人中的其中三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且用管制刀具,威胁并伤害他人生命财产,请问审判长该判什么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很好,审判长,那么之前所有的行为加在一起,他们总共能够判多少?”
“原告,请注意你的地位和言辞。”
“这次审判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做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判决,所以不必在意什么地位不地位的。”
“我现在就问你,前面所有行为加在一起,他们总共能判多少?”
“依据刑法来看,这四人若所施加的伤害均等的话,每人要进行七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好,那我们再加一条!”
陈浩这话说出口后所有人都感到不可置信,这是要完全是置他们于死地的节奏,当初存活下来的那位霸凌者。
现在正坐在被告席上瑟瑟发抖,根本不敢看陈浩一眼。
“审判长,我想请问,如果当天我的人并没有出手制止的话,那么这位小姐最后的下场你可知道?”
这话显然是一句废话,如果当初陈浩没有出面制止,那么阮羽墨的下场很可能就是命丧于此。
就算能够侥幸存活下来,她身上的伤也会成为她日后最耻辱的事迹。
“既然审判长不说,那我说了,我记得有这么一条法律:”
“若在施害人进行施害的过程中,对施害人是以相同的手法,属于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