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侄,这一次月儿能够活命,全赖贤侄大恩,在这老夫先谢过了。”
客厅之中,这一次只有凌天夫妻和叶冲三人。只是看这二人神色,似有难事不好启齿的样子,叶冲心下就有些奇怪。
“举手之劳,伯父太客气了。”
“老夫这里有个不情之请,只是一时难以启齿。”
“伯父有何为难之处旦说无妨,小侄这里若是能帮助上忙的,必将尽力。”
“如此甚好,甚好。来,来,来,请茶,请茶。”
还是不好开口。得有一个缓冲,所以叶冲也就笑着端起茶杯来啜了一口。
“老夫有意招贤侄为婿。”
噗
一口茶水直接从鼻腔里喷了出来,叶冲急剧地咳嗽起来。
“呀,这是惊着了?别激动,别激动。”
隔着桌子,凌天伸出右手,轻轻在叶冲的背上拍打着。
“伯母也明白,以月儿的资质原是配不上贤侄你的。只是这实在是没法子的事情。若这孩子真和了亲,这一辈子可就毁了。”
秦茹开始动之以情。
“伯,伯母说哪里话。”
叶冲终是缓过气来,苦笑着道。
“小侄不过一介平民,公主金枝玉叶,原是小侄配不上公主才对。能得伯父伯母青眼,小侄原是感激的,只是这事,这事。”
连说了两个这事,叶冲一时竟然没有想出一个拒绝的理由。
不肯入赘,作个上门女婿?他倒没有那么强烈的男性自尊,也不觉得这入赘就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不喜欢凌月?也不是,他其实挺喜欢这个阳光,坚韧的小姑娘的。
“知道你为难,可你要我寻个月儿喜欢的人,偏偏她目前就只对你极有好感。与别人纵然能培养出好感来,时间也不允许。”
凌天搓着手,神情很是尴尬。
这种拉郎配,实在让生性磊落的他感到别扭。
叶冲刚到嘴边的那个理由“我才十二。”被生生的吞了回去。
看着凌月真就去和亲,想想都接受不了,相比来说,这入赘还好接受一些。
“可这要搪塞宫里的理由?”
“我今日已经上报上去了,说时有名医可以医治月儿的病,只是在医治过程中会十分尴尬,会有损女儿家名节。为着两全起见,不得不招你为女婿。”
“啊?你,你这是先斩后奏啊!”
叶冲真有一种被人给买了的感觉。
亲事要得到宫中的允准,毕竟凌月也算是当朝公主。不过也只是走个过场。
凌天这里给出的理由很充分,太后那里纵然再有任何不快,也没有办法发作,这个恩典还是得要给。
这就象是叶冲和凌天这翁婿二人在闲聊时的一番对话中说的那样。
叶冲曾笑问“岳丈手中帅印相比太后手中玉玺,那个更重?”
凌天的回答是“我手中的那枚帅印为赤金所铸,也足够大,自然比太后玉玺要重上那么几两。”
这个世界看的终究还是实力,太后虽然尊贵,可论起真正实力,哪里又能比得了大吴诸军尽在掌握的凌天。
凌月是公主,那么叶冲在名义上就不能算是入赘,应该叫作尚公主,从此他也就有了一个附马的头衔。事实上,赘婿还是赘婿。
不过相比于正统出身的那些公主来说,凌月这个公主不必受那些繁琐的宫中规矩。
十二岁,还是一个孩子,在叶冲的印象里,这样的年纪还正是跟父母撒娇的年纪。
不过,这是万恶的旧社会,旧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十二岁月成亲并不鲜见,由其在官宦人家最是盛行。至于原因,说白了很功利。早早结下秦晋之好,两家势力才好相互借重。
不过一对十二岁的夫妻能干什么?什么都不能干,只会象是一对小学高年纪的男女同桌一样,嬉笑打闹着度过幸福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