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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回到警局

王大刚掏出一盒烟,给人们散了。自己也叼了一根烟抽了起来。

一根烟刚抽完,那个搞文印的女警察走了进来,把一打彩色打印的照片放到了汤尔局长的办公桌前。

汤尔局长拿起了照片翻了翻,递给了黄警官:“你把照片给每个警员发了,发现这俩人的行踪立即报告警局。”

“明白!”黄警官拿着照片而去。

“我到各个分局调查一下。”王大刚看着黄警官离去的背影,对汤尔局长说。

“你去吧,注意安全。”汤尔局长同意了王大刚的请求。

王大刚带了小郭和赵丽红走出了局长室。他们来到了警员们的住所,找了管理处,给赵丽红安排了房间。

王大刚告诉赵丽红:“你千万不能出这个院子,想活动就只能在院子里。有什么需要购买的到门口的小卖部就可以。无事的时候,看电视。到点去食堂吃饭。可千万不要离开院子半步。”

王大刚把饭卡给了赵丽红,又掏出些钱也放到了她的手里。

王大刚这才和小郭离开了他们的住所,来到了东庄村警察分局,一个警察向他们提供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

那天,他带着人在街上巡逻,碰到了一个男子,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子在等车。

等他上前询问时:“你们是哪里人?来东庄村干什么?”那个小女子的没有吱声,那男子却说:“我们是利尔岛人,来这里打工的。”

这警察心中生疑,让他们拿出证件来看一看。那男子拿出了两张身份证,他看了一下,两个人是利尔岛人。分别姓兰和陈,他也没详细询问两人的关系。当他把证件还给那名男子时,却发现他的手在发抖。

这个警察马上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两个证件上不是同姓,那名男子却拿着女子的证件呢?而那名女子又为何不做声呢?”

这个警察说了声:“贩卖妇女是要法办的!”那个男子听着转身就跑,被那个警察追上去,一脚踹到了地上。

等把这个男子带到了警局审问后得知。这个男子就是个专门贩卖妇女的人贩子。他给两个女子喝了哑药,在警察的威逼下,人贩子才给了那俩女子喝了解药后。他们才闹清楚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那女子的母亲几年前因精神病离家出走,女儿小兰还不到十四岁,其父为甩抚养包袱,以收取3万元“抚养费”为条件,让同村男子曹某给女儿“找婆家”。

随后就定了相亲的日子。

实际上,所谓的相亲过程,小兰一直蒙在鼓里,因为此前爸爸告诉她,外地的朋友知道母亲的下落,他们将一道去找妈妈,小兰听说去找失散几年的妈妈,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就这样小兰和人贩子来到了这里,却被警察抓住了人贩子。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被告人

小兰的父亲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实施贩卖儿童行为,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系主犯,依法判处小兰的父系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曹某、罗某、韩某等人假借婚姻介绍之名,实以出卖为目的,协助小兰的父亲出卖小兰,由于小兰是未成年人,3人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系共同犯罪;3人帮助小兰父亲,联系、安排买家,接送被害人,属此案从犯。法院判处曹某、罗某、韩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陈某被判处管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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