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特!换垃圾桶!”负责切菜案板的厨师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句。
“哎!来了!”
费特一边答应着,一边赶紧放下水池里的盘子,伸手拖过一个空的垃圾桶,麻利地套上塑料垃圾袋,拽着扶手小跑过来。
一个胖厨子转过身来,一巴掌拍到费特的后脖子,咬牙切齿地说:
“你塔玛瞎吗?垃圾桶都快满了看不见?”
费特一脸木然,没躲也没说话,低头侧身绕过去,换上新的垃圾桶,再拖着快满的垃圾桶从厨房后门一直拖拽到后巷。然后忙不迭地赶回后厨洗碗池。
嘈杂的后厨中刀切案板的声音‘咚咚’地震响着。铁锅铁勺磕碰的声音‘铛铛’地刺痛着费特的耳膜。
凌乱的碗碟泡在脏兮兮的水池中,油腻的水面漂浮着筷子和没刮干净的残羹剩饭。
橡胶手套原本是隔水的,此刻却积攒了汗水,把手套里的手指泡的又皱又白,原本防滑的手套,变得黏腻湿滑,费特感觉像是一手伸进了刚开膛的猪肚子里。
呛人的油烟子味儿从空气上层向下散落,染了费特的头发,再慢慢糊满了他的鼻腔和全身。
怎么洗澡,怎么换新衣服,都躲不掉这种味道。
如影随形,
一如他脸上那的颓寂腐朽的气质。
费特抬起袖子擦了擦头上的汗,
一热起来,额角的伤疤就会发红,像一条丑陋的暗红色蜈蚣,短短的趴在他的额角。
他得抓紧时间刷完这些碗,后面还有十几口锅等着他刷。刷不完的碗算轻松的,刷锅才是最累的,没在后厨待过的人,永远不会懂。
说是洗碗工,其实他是杂工,卸车,搬货,擦地,洗菜,刷碗,削土豆皮,什么都干。清理客人的呕吐物还成了他的专属工作内容。
这间酒楼,算是市区里比较上档次的店面了,但后厨里,依然随处可见各种科技与狠活儿。
常年的杂工,让他的手被各种油剂、清洗剂、三花蛋奶等等添加剂腌制得很入味,
浸染了半张元素周期表的手,像鸡爪子一样,手背干枯,手掌苍白,骨节粗大,常年泡水但指间却诡异地像久旱干裂的大地,青筋暴起、只剩一层皮的手背也是不正常的暗红色。
后厨的空间狭窄,有人经过身边的时候,费特就得把身子紧贴着油脏的水池,免得妨碍别人走路,要是碰翻了别人手中端的拿的东西,那就更不得了。被踹几脚都是小意思,谁要是嘴欠,跟总厨一念道,那是会扣工资的。
只有在一个始终嘈杂、持续噪音的环境中,费特才不容易‘脑子下线’,才不会‘断片儿’。
这也是他选择在后厨当一个杂工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么,他这么一个发育不起来的半大孩子,后厨杂工是他体力劳动的上限。
后厨是一个生态圈,总厨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费特以为自己能留在这里的原因是自己足够勤快。
但他无意中听到总厨说:她就是喜欢看一个17岁的少年,受尽欺负,还不得不忍气吞声,低三下四,风雨无阻得挣那几块莱德币的狼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