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最大的贫民窟。
为了躲避追踪,大卫逃进了这里。这片区域道路布局乱七八糟、遍布暗巷,是帮派以及偷渡客的聚集地,就连警察都不敢太过深入。
大卫虽然不懂‘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是他很清楚,以自己的小身板,一旦逃出城市,军方直接火力覆盖,他就死定了。
反而躲在城市里才是最安全的。
至少安装了‘斯安威斯坦’的部队精锐都拿他没办法,普通士兵来多少都是送菜。
这也算是贫民窟孩子独有的生存智慧吧。
果然半个月过去了,他昼伏夜出,虽然有些狼狈,但依然活得好好的。
夜色之下,大卫趁着街上人少,跑到附近的便利店买点了方便保存的快捷食物。
在白鹰,敢晚上在贫民窟晃悠的,要么是脑子秀逗跑出来找死的蠢货,要么就是像他这样,谁都不敢惹的恶棍。
一路上遇到了两三波小瘪三,不过对方刚看到大卫的脸,顿时像老鼠遇见猫,跑的没影了。
大卫刚来的时候,有些小瘪三不长眼,打劫打到了他身上,结果被大卫当场打成了残废。
有小瘪三不服气,找来了作为上家的帮派份子,结果被大卫直接杀到帮派的据点,一个人把整个50多人的帮派都挑了。
从那以后,这附近再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蠢货敢跑来找他的麻烦了。
等等,收回前言。
拎着一袋子牛奶、冷藏披萨的大卫刚刚拐入一条小岔道,便看到对面站着几个人影将小道完全堵死了。
对方摆明了就是专门恭候他的架势。
“啧!”
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安静日子,大卫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你就是那个将马修斯爱迪生挂了路灯的大卫?”
对面为首的人说话了,开口就是令大卫感到恶心的伦敦腔。
“是我。怎么,你们也想拿我的脑袋去换钱?”
谁知对面的人轻笑道:
“别紧张,事实上我们是来帮助你的。”
“帮我去见上帝吗。”
大卫语气冰冷回怼道。
这时一旁的人小声嘀咕了一句。
“不就是个臭屁的小鬼吗?”
虽然经历了许多事,但他本质上还是个16,7岁的小年轻,这个年纪的人最讨厌别人看不起他,尤其是把他当成小孩。
“那你就来见识见识臭屁小鬼的厉害吧!”
大卫说着便松开了手中的塑料袋。
塑料袋还未落地,他整个人便已经拉出数道残影,杀到几人面前了。
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