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向娼妇布道。这些罪恶的,淫邪的女巫,将来会一网打尽,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他已经迫不及待了……一支装备精良的狩猎队即将抵达永夜地域……是主教的私人扈从,明白吗?”
“他们来做什么?”
“狩猎女巫,”狼蛛吐出这几个字,扭动身体,椅子咯吱作响,“当然了,永夜地域是女巫的主场,谁是猎物谁是猎人还不好说,所以……需要你的协助,嘶。”
“需要我做什么?”
“把那些可爱的小女巫骗出学校,带进猎人们布置的陷阱里……那个粉色头发的小女巫,似乎很信任你。”
“你在跟踪我?”
“嘶,你不以为在鸦巢镇,只有我一个教会的人吧?”
“当然不会,俗话说,发现一只蟑螂,意味着已经有了一千只。”
“如果你不是卧底,我会剖开你的肚子,流光你的幽默感!”狼蛛恶狠狠地说,“不要浪费她对你的信任,利用起来!这是一件好事,堕落的灵魂,只有在圣火中才能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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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乐丝已经换上蒂芙尼色的女仆装,短袖翻领,鲸骨裙撑,小围裙白底黑边,配色简单雅致。
她知道女仆是什么样子的,双手交叠,放于裙上,两腿并拢,仪态端庄。
眼睛却在左顾右盼,寻找王悦的身影。
这时,从报名处走出一个姿态雍容的萝莉。
浓密的金棕色头发在脑后盘起,缀着一道鎏金珐琅橄榄枝头饰,身穿暗纹金绸克里诺林裙,马臀皮厚底靴,贵气逼人。
这一套价值不菲的装束对贫穷萝莉的内心造成了相当大的打击,她睫毛低垂,目光落在尘埃里,努力遏抑着内心的小小嫉妒。
我已经很幸运了,比大部分人都要幸运,她想。
永夜地域,女孩子是不值钱的。在诺尔区,在杜戈林区,每周六早晨都有贩卖儿童的早市,十个金穗币买一个男孩,五个金穗币买一个女孩。那些女孩的命运大多是养成瘦马,成年了送到妓院,在种满柿子树的院子里度过一生。
所以,桃乐丝打心眼里感谢主人,二十盎司黄金,相当于一百枚金穗币,可以买到二十个女孩的所有权。
她不认为自己比别人昂贵。
贵气小姐从小女仆面前走过,靴底摩擦着铺街麻石,发出好听的咯吱声。
她瞥了一眼桃乐丝,走过几步,又折返回来,眼眸含笑,问:
“你是谁家的小女仆啊?”
“我是侍奉王悦小姐的。”桃乐丝躬身回答。
“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呢,你知道吗?你的头发是罕见的胭脂粉,瞳仁是更加罕见的雪青色,我很喜欢,想换个主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