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刚开始林世书只是抱着消遣的态度和秦昼合作,顺带帮帮这个想赚钱的学生。但小卖部后,林世书对这个十来岁的少年彻底改观,也开始留了心观察这个少年,他在这个少年身上看到了无限的潜力,日后必有大出息,跟这种人合作,从长远来看,如果好好培养,纳为自己的左右臂膀,对林世书来说绝对是有利的。
也因此,起了带他的想法。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之一,这事具有双面性,秦昼在这方面极有天赋,如果成为自己人,这对林世书来说,是极其有利的。但显然,秦昼并不是那种听话人,从他的行事来看,他的野心不小,如今他羽翼薄弱,无法放手翱翔,日后一旦成熟,没准会成为劲敌。
养虎为患吗?
林世书没有那么蠢。
实际上,真正让他决定带他做生意闯路子是在和学校签订小卖部租赁合同后。
拿着租赁合同,林世书的脸笑得跟向日葵一样灿烂,边走边问秦昼是怎么做到的,秦昼没有吭声,只叮嘱他遵守百分之二十的约定。
林世书笑,顺带打趣道:“晓得,我又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给出的承诺铁定遵守。不过我倒好奇,你小小年纪的,怎么满门心思赚钱?就之前赚的那些,也该够你花的了,你钻钱眼啦?”
秦昼沉默半晌,正当林世书以为他要装闷葫芦搪塞过去的时候,秦昼那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突然笑了,只是那笑容不仅冷还带着些讽刺意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活的得连狗都不如,我再也不想当狗了。”
这话如同一道闷雷,林世书如向日葵灿烂的笑脸纯洁凝结,他只觉闷的发慌,半天说不出话来。
秦昼这个年纪,该是无忧无虑地在校园里生活学习,思虑着该考一所怎样的高中,亦或者在学习之余,喜欢上某个女同学,目光紧紧追随着。
而不是像现在,为了生计奔波,大半夜的,徒步几公里到他的店里拿货,不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这些,原本应该是他的父母来操心的。
林世书已经很久没有回镇里了,这次因为尤老师的缘由回去一趟,住在姐姐林琳家。
林琳见他与秦昼的关系不浅,不由大呼缘分的奇妙,她和吴芬是闺蜜,到了下一辈,女儿莫兰和蒋甜淑是闺蜜,缘分就到这儿了,不想弟弟竟和秦昼成了差了辈数的好兄弟。
当然了,这个好兄弟是林琳主观认为的,就两人的关系来说,林世书认为他是秦昼的长辈,是他他人生中的点灯人,当然了,这个关系秦昼承不承认,就和他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