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那怎么能够呢。”周黎明笑着说道:“就这两天啊,人家大芬可一直在呢!我这不还在琢磨呢,上次明明是你做的好,结果你突然不来了。我就在想,是出了什么事吗?”
“是啊,你叔还以为,是那个大芬对你做了什么,这两天一直和大芬搭话,想要套点话什么的,结果人家根本不搭理他。”周黎明的媳妇在旁边,酸溜溜地补充了一句。
大芬和他们年纪相仿,周黎明这两天没事就找她说话,让媳妇吃醋了。为了这事儿,他昨天晚上回家刚跪了搓衣板。
周黎明无奈地在旁边,挠着头发干笑了两声,没敢再说话了。
倒是他媳妇继续说道:“菲菲啊,这还下着雨呢,你要是感冒了,就赶紧回去啊,别再着凉了。”
“是啊,是啊。”周黎明配合说道:“省得过会儿大芬来了,你看着也生气。那女人可是下雹子都
会出来摆摊的,勤奋的很。”
“哎哟,听你这口气,还觉得她挺能吃苦耐劳的,你还觉得挺好,挺佩服的?”
媳妇一说话,周黎明就不敢再对着闵菲菲说什么了。不过他还是对着自个儿媳妇解释道:“你可别瞎想啊,我可没别的意思。”
媳妇冲着他翻了个白眼,收拾东西去了,没搭理他。
周黎明冲着闵菲菲挤了挤眼睛,露出了一脸无奈地神情。
闵菲菲看着他们的样子,其实挺羡慕的。生气的不是真生气,解释的也知道另一方不是真吃醋。
就这种互相信任、互相携手的市井小民的普通生活,最是能让人发出真实羡慕的声音来的。
特别是像闵菲菲这种,从遥远年代过来的,每天的生活就是上班、下班、玩手机,上班、下班、玩手机……似乎这些就已经完全的充斥了生活。
每天的每天都觉得很累,却也不知道做了什么事情,反正就是累。
一下子来到了这样的年代,不适应归不适应,但是体验到了不同的生活,不知道算不算是幸运的。
陪着周黎明他们收拾了一会儿东西,闵菲菲这才打算回家。
她转身没走几步呢,就看
到大芬背着个很大的书包,出摊来了。
闵菲菲背着那么大的书包,看起来就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孩子,让人有种怜香惜玉的感觉。
可是大芬背着这样的书包,再搭配上她很高、很壮的身材,倒是没显出什么来。觉得还挺和谐的。
只不过这种简单的出小摊方式,是闵菲菲发明出来的。一般人都觉得,不能太简陋,会让人觉得不太好,没有想要买的欲望。
当初闵菲菲就没想着用摆小摊的方式赚钱,她等着时间,等着彩票呢。她又知道哪里的房子以后肯定赚,她有什么好紧张、害怕的,厚积薄发么!
所以摆摊这种小事,怎么方便怎么来么。没想到她这么做了之后,竟然成了一道特色——还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太有辨识度。
同时的不免引起了一些模仿,比如大芬,比如前面卖卷饼的,比如巷口卖鸡蛋糕的。
闵菲菲觉得,她只是两天没出摊而已,结果再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好多自己的同款。她这还不知不觉的,引起了一股潮流呢!
特别巷口卖鸡蛋糕的妹子,和她比起来没差多少岁吧?之前她可没见过有年轻妹子出来卖东西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