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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红眼睛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这被烧成白骨的是个十五岁的孩子,是老翻岭傻二蛋的儿子,早些年,傻二蛋在街上捡了个孕妇,还是个哑巴,之后哑女生了孩子就跑了,不过傻二蛋并不怎么伤心,反而自己把这男孩拉扯大了,也算是两人相依为命了,傻二蛋开始,其实也不是傻的,学霸级别的,因为上大学得钱是村里人凑的,给弄丢了,回来就疯傻了!”

那个叫田志的还没有说完,穿貂绒的磊子就急忙阻止道,“啰嗦那么多干什么,说重点!”

“重点?别着急,马上就出来昂!”

显然,提到这事儿,村里人都知道。

“傻二蛋没几年,就瘫在床上了,之后他小子在村里的砖窑厂打工养活他,给他看病,才干了没多久,就掉里头了,这傻二蛋瘫痪这么多年,急得竟然下了床了,本以为他这是回光返照,可他把儿子骸骨领回家里后,就没了下文,后来厂长家一家人都离奇都被封死在了烧砖厂的炉子里,都是活活给烤死的呢。”

田志说完,顿时周边冷场了。

“嘿~嘿,嘿...你讲就讲,干嘛还拉长了声音。”

司机忍不住插嘴道。

“这瘫子活蹦乱跳,明显是发急发得呀?自己儿子都化成灰了,哪里还躺得下去?看来这厂长一家人恐怕就是这个傻二蛋干的了,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啊...”

小毛忍不住惊叹道。

我下意识拽了他一下,在外乡人面前,不能多发表见解,以防人家听了不舒服,产生厌恶。

“你话说得不假,可一个傻子,能怎么计较,而且,重案组也去他家里取证了,砖窑炉子附近的人体纤维和傻二蛋不相符,凶手另有其人。”

貂绒磊子接过了小毛的话茬,显然这样的话题,兴致色彩要大于敏感问题。

“这也说不好呢,我小姨子的婆婆家,好像和那个厂长沾点亲戚关系呢,别提了,那厂长挺黑的,自己工厂好几项都不合格,还爱克扣工人工钱,他仇家多了去了...”

司机忍不住也插嘴说了起来。

我本来以为他们会聊起出土古墓后跑出个大猫的玄乎事儿,竟然说了村里的一个工厂事故案,虽然听着也挺精心动魄的,但是我心里更关注大猫的线索,知情人的爆料,但是显然,这些人更对民生话题感兴趣。

瞎江和周公还睡得挺沉,一人占着一个双人座,半躺着,恐怕刚才说的话题,一个字都没听着吧。

不过,倒是时间过得挺快,上午九点,车子开了五个多小时,就到了老翻岭。

这老翻岭本来是山下的一个小村子,还是因为两山之间地壳运动引起的一块儿长条形的大平原。

刚居住上村民没多久,就再次有了地势变化,吓得人们打算搬走,可发现这地壳变动后的地势,比原来长了,也宽了不少,而且土质里面矿物质含量也很高,这下就吸引了更多的农户居住。

但靠天吃饭,交通不便利,仍然是根本问题,慢慢地,这里也就回归了平淡,和周边的大镇子合并了,这里就成了人口繁多的老翻岭村了。

但是因为面积和人口众多,相当于一个大镇一样的地段,村民则是把老翻岭根据地势,分成了,前岭村,后岭村,还有高岭村。

那个大墓穴出土的地方在最北头高领村边上。紧紧贴合着山涧位置。

而我们车子,到了前岭村就到站点了,而且,现下,还不到中午,前岭村村民们都在周边的梯田上采摘茶叶,我们几个在车站边上找了一个简易的旅店,便一睡不醒了。

说实话,坐车这么久,中间又是颠簸,又是疲累,

根本就没有缓过来,所以,这次目的地到达了之后,我们默契十足,一口气就睡到了天黑。

小毛比较贪吃,到了哪里,都要尝尝当地特色,所以,我的口福,一般都是被他强拉着吃出来的。

周公和瞎江仍然是各自一间房,就在我和小毛住的两边,我俩出去找吃人,两位‘仙儿’大师竟然谁也没有动弹,这下我俩可就真得放飞自我了,路边摊从街头吃到了巷尾。

虽然都不是什么名吃,但是本地特色很浓厚,什么茶叶饭、茶叶饼、茶香豆汤、茶味的包饭等等应有尽有。

我俩一直吃到各类先吃摊位打烊,这才尽兴了,还给瞎江和周公打包了茶叶饼,因为这地段以南北为主路,我俩都不知不觉吃到了后岭村,往回走时候可累坏了,走了将近半小时,还没看到车站的旗子标志。

“我说小毛,咱们走了多远?咋看不到车站啊?”

手里拎着茶饼,我也走不快,而他手里还有十来个烧烤串没吃干净,越走越慢。

“着什么急,你都睡一下午了,还着急回去睡觉?”

小毛一边往嘴里塞烤串,一边漫不经心道。

“我是觉得路有点远了,刚才来时候没觉得这么久啊!”

因为看不到头,我走起来也有点慢了。

“无所谓了,吃饱了自然和饥饿时候找食儿的精神劲儿不一样了呀!”

小毛说着话,就在路旁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歇会儿,再歇会儿,等我吃完了这几串板筋再走~”

我拎着食物,也坐在了他旁边,“我看出来了,不是越走越远,是你越走越慢了!还总是半路休息的原因。”

“嘻嘻,呃~”

小毛打着饱嗝,“别说昂,这茶味的烤串也比孜然味的清香呢!”

我在一边虽然没有吃,但是小毛身上的茶香味确实

明显,这地方果然也有自己的一套风俗人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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