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疏他愁啊!他只是一个在人世活了23年的富二代,想学霸道总裁那一套千里迢迢跨过空间壁垒过来追个妻,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热衷于做电灯泡呢?还他妈的是串联小彩灯!
不闪会死咩?
林子疏再一次投了一个无比哀怨的小眼神给七暮薇,七暮薇站定身子,朝他一点点靠过来,林子疏大脑放空,唯一的感受就是心脏跳动的频率正在逐渐加快。
七七该不会终于心生内疚想要补偿他了?
七七终于想通了过来临幸他了?
七七的手伸过来了,怎么办怎么办,现在两个人的距离不到五十公分……
“眼睛不舒服?”七暮薇的手指落在他眼睛上。
林子疏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所有的期盼和紧张一瞬间烟消云散,果然,他就不该对此抱有希望。
可是,这样的接触对他来说已经很亲密了,他舍不得拒绝七七表现出来真挚的关心,春风化雨一般拂过他的心田。
他抿了抿唇,眼睛与七暮薇对视着,看见她绯色的瞳孔里落满了他的身影。她的睫毛又密又长,有些不自然地煽动着,像是白色蝶翼落在娇艳蔷薇上,一受惊就会飞走似的。
林子疏的喉结上下滚了几下,还是抵不过喉头发渴,他想吻她。
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见过一句话:想知道一个女生是不是喜欢你,就盯着她的眼睛看,看她十秒钟后会不会笑出来,想知道一个男生是不是喜欢你,也盯着他的眼睛看,看他十秒钟后会不会吻你。
他当时嘲讽地笑了一声,然后留在记忆里的还是下半句话——当然,这种方法在东北绝对是不可行的,因为但凡盯着一个东北人看,不超过五秒对方就会说:“你瞅啥?”
但是现在,他觉得那上半句话真他妈是太真实了!
他想亲七暮薇,现在就想。
如
果没有那么一串串联小彩灯的话。
林子疏将七暮薇的手从眼睛上拿下来凑近在嘴边,他的吻落在七暮薇的无名指上:“现在好了。”
七暮薇抽回手:“等我找到那些书后你就走吧!一直以来都在利用你,不好意思。”
林子疏眼神一暗,拉了拉七暮薇衣角:“不走。说了要以身相许的。”
七暮薇不再理他了。
七七真的是不喜欢他?为什么她刚才看他的时候表情仍然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可他现在还不能允许自己伤心难过,他怕他一旦流露出这样的情绪,就会让他自己死握地那一丝希望断裂,然后让他觉得自己费尽心思来到七暮薇身边不过是一场年少轻狂的执念,最后心生退意。
不,他不许。
没有人知道他为了这场相逢付出了多少代价,所以,他不能够在还没握住七暮薇的手时就已经开始退缩。
就当这是执念吧,他会等,会等,不管地老天荒,不管海枯石烂,直到她终于回头看他,回到他身边,让他知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头顶有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他还没回神已经被人猛地朝后一拉。估计是用力过猛,在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撞进了七暮薇的怀里——就像以前无数次那样,他故意大力地拉过那个总是不走心的姑娘,将她“一不小心”拉入自己怀里。
这场景莫名熟悉,七暮薇的头仍然只能到他的肩膀,她的脸上红了一大片,一只手抓着他的手臂,一只手虚虚地撑在他胸膛上。
只是位置变了而已——以前是他拉她,现在换成了她拉他——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
他这样安慰自己,心情因为这一小动作重新雀跃起来,他甚至感谢那块因为火烧而掉落在他身后的牌匾,感谢“想要报仇”而纵火的伊索,感受逼伊索纵火的“维多少
爷”
林子疏嘴角因为愉悦而上扬,然后在七暮薇出口责怪他之前,“一不小心”就崴了脚,然后,理所应当带着七暮薇朝地上栽去。
他甚至还演技精湛地惊呼了一声。
身体直直地朝后面仰,他想,就这样做一个脑震荡的幸福傻逼吧!至少七七还在他怀里。
然而,在落地的那一瞬,他的头并没有触碰到冰冷坚硬的地面,取而代之的是柔软的臂弯。
看,不管记不记得,七七还是会下意识地保护他,这种场景和以前一模一样。
他从来没觉得他的那些小心机比这一刻来得直白而浪漫。
七暮薇趴在他身上,头趴在他的颈窝,发丝散在他脸上,痒痒的,就像此刻他的心。
七暮薇已经将伊索为她借来的荨麻衣服换成了储物戒里的精致丝绸量身做的长裙,因为刚刚那一场“变故”,露出了小半的香肩,林子疏稍一抬眼就能看见七暮薇雪白的脖颈,春光半敛,欲拒还迎。
他艰难地移开目光——他其实并不想做美人在怀仍然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他只是一个有着欲望的男人,一个苦守了五年还未修成正果的成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