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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紧急,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斯坦雷街,寻找附近的住户借用电话。最终,他在距离河边不远的布伦特森林找到一户人家,主人名叫阿奇·培根。

电话直接打给了弗林特市的县级警官弗兰克·格林。格里森尽可能简短而清晰地讲述了事情的过程,在一旁听着的当然还有阿奇·培根。

当格里森放下电话听筒的那一刻,阿奇·培根忽然高声嚷起来:“我的天啊,先生!我应该刚刚见过那个人!我想应该是他没错!”

“真是个凶残的魔鬼!”他继续说,“他的车轮不小心陷进了泥地里,是我帮他解困的!”

这无疑是个意外的发现,格里森急忙请阿奇·培根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当时正是中午,我正在休息,眼睛看着窗外的景色,脑子里一片空白。忽然,一辆商务车出现在斯坦雷街与这条小路的拐角处,显然它想开进来。我了解这条小路,它像沼泽地一样难走。所以,当我发现这辆车突然不见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我以为司机发现路况不好之后就放弃了。过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男人的背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看起来他像是扛着一个什么袋子,向着丛林里面走去,脚步很急促。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问题,我也没有在意。直到下午2点的时候,有人来敲门,是一个男人,他是来求助的,因为车轮陷进了泥地里。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之前我看到的那个想将车开进来的男人。当时,碰巧旁边的邻居威廉·劳伦斯也在这儿,我们一起带上工具,去帮那个男人把他的车轮从泥地里面挖

出来,然后把车推到硬地上。尽管车轮的确是陷入得非常深,但这也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我们处理起来得心应手。男人对我们的帮助表示了感谢,然后开上斯坦雷街,又拐到克里奥大街的西部,才离开我们的视线。拐弯之前,他还透过打开的车窗向我们招手。在当时的我们看来,他很有礼貌,也挺有风度,看起来是个性情平和的好人。”

“那你还能记得他的相貌吗?还有车的品牌和号码。”

“嗯……我需要仔细回忆一下。”一时间,阿奇·培根感到了无形中的压力。如果这次事件最终被证明是犯罪的话,他的话将成为重要的证据。

经过仔细的追忆,培根一点点地在脑海中拼凑出了凶手的相貌特征,并加以表述。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所做出的叙述是非常贴近实际的。对于一个美国的警察来说,培根恐怕是最擅长对嫌疑人特征做出准确表述的证人。

凭借培根的表述,警方很快对外公布了嫌疑人的画像,各大报纸杂志争相传播。民众都将他视为恶魔,内心满是厌恶和恐慌。找到凶手之后人们才发现,这一画像与凶手的真实相貌已经十分接近,只是在胖瘦和年龄方面稍有出入,但这也是很细微的差别了。

培根对嫌疑人的表述如下:

“那个男人的年龄在50岁上下,身高在173到175厘米左右,体重**公斤左右。他的肤色比较白,讲话一点儿口音也没有。他的外衣比较有特点,布料由湖蓝色、深紫色、墨绿色的圆点混合而成,看起来略有些旧。在他左边的肩膀上有一块污渍,很显眼

。他还戴着一顶帽子,是那种咖啡色毛皮的款式,帽檐压得比较低,脚上穿的靴子是深灰色的。还有,从侧面能看出他的背有点驼。”

按理说,培根对陌生男人的记忆已经比较详尽了。可这些看起来可以作为特点的地方,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有用。警方在寻找嫌疑人时,也发现其实有很多人都可以说与目标很相像。凭借他的表述去识别一个人,实在是太难。

培根对于那辆商务车也有描述,他说那是一辆灰蓝色道奇牌的四门车,是,或许是1924年的款式。关于车牌,他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车身深陷泥潭,车牌完全被烂泥挡住了,一点儿也看不清楚。

这些重要的信息,格里森都在第一时间向上司弗兰克·格林警官做了详细的汇报。随后,整个密歇根州都发起了针对这辆车的搜寻。弗兰克·格林警官则带领一队警察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布伦特森林,以那条小河为中心,开始更大范围的搜寻工作。

桃乐丝的父亲,威廉·莱斯利·修纳易达也及时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回来参与女儿的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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