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谷悠悠挑了一件活泼可爱的粉红色露背小洋装,焦急地看着楚筱晴身上挑选的这件点缀了碎钻的湖水蓝色星空长裙:
“好看是挺好看,可款式也太保守了,一点肉都不露……重点是,太长啦,都拖地了,酒会人多,容易绊倒呀……”
沈初城给她挑的礼服虽然不是很暴露,但是对于一贯穿惯白衬衫、牛仔裤,和职业套装的楚筱晴来说还是有些暴露了,最后楚筱晴挑了一条白色渐变粉的晚礼服。
晚礼服都是些曳地长裙,这对于穿不惯高跟鞋的楚筱晴又是一项考验。
她眼神有些不情愿地,瞥向了柜子里的一双双高跟鞋。
那是沈初城给她买的。
她不认识牌子,就知道应该是很贵、很贵的,贵到很多人不吃不喝一年也买不起的地步。
沈初城给她买鞋子,一是贵;二是,全部细高跟鞋,虽然时尚、漂亮,但是穿一晚下来真的会累死啊。
这时周妈敲门进来,说沈初城知道楚筱晴今晚有个酒会给她新买了一双鞋子。
那是一个非常精致漂亮的鞋盒子。
楚筱晴将信将疑地打开。
“呀——!”了一声。
是一双黑色的只有一点方根的鞋,角度特别好。
看不出什么牌子,挺低调的。
皮子软软的,看起来就很舒服。
“唔……!”
这鞋子就和男人一样,真的必须进去试试,才知道合适不合适。
楚筱晴爽爽地发出一声叹息。
太舒服了,这双鞋简直为她量身定做,尺码都是合适到不行。
看得谷悠悠掩唇窃笑:
“筱晴,你刚才叫的好销、魂!”
楚筱晴:
“……”
看着楚筱晴试鞋子,那舒服的样子,在室内走了一圈又一圈,谷悠悠不由感慨:
“筱晴,这几天你一直在假笑,现在才终于真的发自内心地笑了,看来这鞋子是真的适合你,真的舒服。”
有那么明显吗?
自从妈妈的病严重了以后,她这几天情绪都不是太好。
甚至,连饭都吃不下
楚筱晴扯了扯唇:
“是的,悠悠我这几天心情不好,悠悠,我不是因为一双鞋而高兴,是一位今晚的宴会高兴,我终于靠自己证明了我的能力,证明了我可以!而且还能跟你一起工作,我很高兴。”
谷悠悠爽朗地笑了:
“筱晴,能认识你也是我的幸运!筱晴,你这么温柔、善良,又这么漂亮,跟你在一起我都沾光了!将来你和王子在一起了,给我找个将军吧!哈哈”
楚筱晴:
“你
不是有守护骑士啦?你那个护花使者今晚不来吗?做人不能太贪心啊!有了骑士还要将军!”
楚筱晴戏谑的搔了搔谷悠悠的胳肢窝,谷悠悠乐不可支的和楚筱晴闹作一团,在楚筱晴没有看见的时候,谷悠悠眼里一抹苦涩一闪而逝。
本想给沈初城打个电话的,又怕打扰他工作,还是发短信,比较得体。
于是楚筱晴把编辑了一条中规中矩的感谢短信发出去:
“谢谢你!今天的鞋子,我很喜欢。”
“叮咚!”
沈初城的短信,几乎一秒回复过来:
“喜欢就好,什么时候请我吃饭?”
楚筱晴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男人问的是,什么时候请他吃饭作为答谢。
唇角抽搐了好几下,楚筱晴忍不住吐槽:
“沈总这么小气吗?送双鞋就得请吃饭?”
她严重怀疑沈初城是理工科的男生出身,钢铁直男啊,一点儿都不会哄女孩子开心。
旁边的谷悠悠将脑袋瓜凑过来,看了沈初城和楚筱晴的信息内容都快笑抽了:
“我说你和沈初城从新在一起了以后,怎么越来越幼稚啦?你们两都幼稚!”
在医院被谷悠悠看到,自己再次和沈初城出现在一起的楚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