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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会承认弱者

汴京,大宋王朝的首都,当今世上最繁荣的城市。用“世界的中心”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这里聚集了全世界的科技、财富、文化。而比这些更为珍贵的,是被称作“自由”的奢侈东西,我就是一个好例子。

我家住在旧京城内,与皇宫的正门宣德楼只隔了两条街,曾长期身为无业游民的我却没有受到任何行动约束,若不是有“自由”,我这等身世不明不白之人大多会被驱逐出天子脚下。

体现出京城“自由”的,还有各户人家栽种的花草树木,品种样式千奇百怪,不过现在是四月,人们迎合潮流,包括皇室在内,都把开得正盛的牡丹花搬到街上,京城被数不尽的牡丹包围,成了锦绣之城。

行走在缤纷烂漫的世界,我却感觉不到一丝享受,原因有二:

其一,我要陪同***出巡。

包拯作为一名国家行职法官,却连住的地方也没有,更别说办案用的衙门了。和其他行职法官一样,包拯每月都必须完整一定数量的办案指标。不一样的是,别人都是通过门牌司分配案件,她却拒绝这种方式,改为亲自深入大众,主动寻找可以办理的案件。

实际上,出巡对于她而言并不算为难,反倒说今天早上突然提出要办一家公堂才是违背她性格的事。

包拯这个人嘛,要是有人向她禀告,哪个地方闹干旱没水喝了,她就会拍案大叫“没有水喝,为什么不喝

香芋牛奶!”云云。用她的话来讲,从事断案这个工作只是兴趣使然,跟她合作以来处理得最多的是刑事案件,正是托其兴致所致。而她断案从不做推理,不讲逻辑,与如此率性莽撞的她出巡,真是一件苦差事。

其二。

我要全程背包拯。

严格来说,是她非要骑在我肩上,那种小孩才爱玩的骑高高。

作为朝廷官员,如此在大街上走,她居然丝毫不觉有不妥,至于我,只能庆幸包拯的身形娇小如儿童,如此一来在外人眼里充其量就是我带着一个爱撒娇的妹妹出门。

包拯喜欢骑高高,一方面是为了拉风,另一方面则是身材矮小的她只有这样才能看遍路上千奇百怪的事物,特别是马路上络绎不绝的马车牛车骆驼车,确实不时就会看到说不出名字的新鲜玩意。

我们行人走在用青砖铺设成的人行道上,早市时间刚过,路旁只有零星几家地摊,行人也不多。

走了没多久,我们身旁吧出现一对父女,也以这种骑高高姿势在街上走,我和那名父亲都情不自禁地交换了一个理解和同情的眼神。

此时,骑在父亲脖子上带着一顶可爱帽子的小女生叫了起来:“爸爸爸爸,快超过他们。”

理所当然,我们就被那对父女超过了。

此情此景,我由衷感到不妙……好痛……我有两撮头发被包拯以从头皮连根拔起的趋势狠狠抓起:“公孙!不能输给他们!”

为了我的头发着想,我义无反顾地加快了脚步,追了上去。

“爸爸,快点!快点!”小女孩当然也不会轻易认输。在父爱的支持下,那父亲居然小跑了起来,犯规啊这是。

“哇哈哈哈,好快好快……”小女孩又到了我们前面,迎风笑着叫喊着,在这种情况下她还不忘回过头来,朝着我和包拯做了一个鬼脸。

在一瞬间,我察觉到无论追还是不追,都是对我人格的摧毁。

“公孙!”是包拯严肃的声音:“只靠走,不跑起来能超过他们吗?”

“怎么可能!”没来得及想太多,我就忙着回应。

“哼,看来没法轻松取胜嘛……”头皮上的负担减轻了,但我一口气没来得及放松,便再次被几何级放大的力量揪住头发,伴随着一声高吼:“公孙!你也跑起来!”

当时,头皮的剧烈疼痛让我丧失了最后的理智,只管没命地向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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