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天上的云萝公主下嫁给凡人安大业,两人欢好之前,云萝公主给了两条路让他选择:
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
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
安大业是个俗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如果碰到这样的选择,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和安大业一样吧,毕竟我们是肉体凡胎,在凡人面前,情欲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至于将来,等六年后再说吧。我总觉得,蒲松龄写这个故事,是想借云萝公主之口警醒世人,精神上的相悦比肉体上的**更长久,更能抵抗时间。
蒲松龄可能没有想到,在他写下这个故事百余年之后,真的有一对男女,终身都维持着类似于“棋酒之交”的关系,他们当然不是清教徒,但远隔重洋,数年才得一会,余下的大段时间都是凭借书信传情。
这份隔洋相望的感情,居然持续了五十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为大家熟悉的胡适和韦莲司。
很难定位韦莲司在胡适生命中的地位,众所周知,胡适的女人缘在民国文人中是首屈一指的,怕是只有徐志摩可以与之媲美。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对每个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人,他几乎都做到了温柔相待。
除了夫人江冬秀外,他的婚外还盛开着两朵玫瑰,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红玫瑰曹诚英,热烈奔放;白玫瑰韦莲司,高洁淡雅。
他把最炽热的激情给了红玫瑰曹诚英,而对白玫瑰韦莲司,始终保持着一种“只可远观不可**”的距离感。她之于他,是红颜知己,是精神上的知音,他对她的感情固然包含有男女之爱,但并不浓烈,很多时候,他都当她是一个老朋友。
韦莲司对胡适呢,毫无疑问是爱他的,而且这份爱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愈加深刻。她身边不乏追求者,最终却选择了不婚,因为胡适才是她心目中真正仰慕的人。
最初,其实是他仰慕她。
他们初相遇是1914年,胡适作为第二批考上庚子赔款公费留美的学生之一,来到了位于纽约州北部绮色佳小城的康奈尔大学。
那时他还只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来自安徽乡下,没见过什么世面,接触过的女子大多是和他母亲一样的贤妻良母。
韦莲司呢,比他大六岁,在艺术圈已经小有名气,结交的是最前卫的艺术家,学习的是最流行的绘画和雕塑。
一开始他只是和她的家人打交道,还未见过她时,已频频在饭桌上听到她的事迹:她喜欢漫游,足迹遍布美国、古巴、意大利等地;她的某个雕塑作品,被视为“触觉主义”的滥觞……
韦莲司的形象,随着这些描述日益鲜明,所以那年夏天,他终于见到回来度假的她,一点都不觉得陌生。
那一天,他和韦莲司沿着湖滨漫步,一路上落叶遮径,落日在山,风日绝佳。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边走边谈,完全没有觉得厌倦。
韦莲司的健谈和爽朗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却自有一种霁月光风的风度。如此个性张扬、落拓不羁的女子,在胡适来说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像胡适这样自幼丧父,由寡母抚养成人的男子最容易产生恋母情结,韦莲司年纪比他大,视野比他开阔,见过的世面也比他多,她的性格之高洁、学识之丰富以及见解之深刻都让胡适顶礼膜拜,这个阶段他对韦莲司的情感,是一种乡下小子对美国御姐的倾慕。所以在写给她的信中,他发自肺腑地说:“我所需要的是一个舵手来引领我。然而,到目前为止,除了你以外,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能够给我这个我真正需要的东西。”
在日记中,他描述心目中的女神:“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三寸许,其母与姊腹诽之而无可如何也。”
又说:“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项背。余所见女子多耳,其真能见思想、识见、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胡适原来认为妇女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贤妻良母,作为日后家庭教育的预备,仍将妇女囿于家庭的狭小圈子中,而韦莲司的观点即使在当时的美国也属前卫。在与韦莲司的交流中,胡适观点“大变”为:“乃在造一种能自由独立之女子”,“可以化民为俗”,振兴国家。
这样一个高洁狂狷、不事修饰的女子即便放在如今,也是令人瞠目的。在当时,尽管身边环绕着一些追求者,韦莲司还是倍感寂寞,那个年代的美国大学生,正如胡适所言“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胡适的到来,让韦莲司第一次体验到了“人生得一知己”的快乐。
短短几个月内,他们频频相伴出游,绕湖慢行,一边散步一边交谈,享受着思想交流
的愉悦。淡淡的情愫就在两个年轻人心中萌芽了,胡适日记中关于他和韦莲司一同出游的记载,都写得如诗如画,比如“韦女士与予行月光中”一条,空灵诗意,令人如临其境。可见,这段时光给了他很多美好的回忆。
就在这时,韦莲司要返回美国了,胡适满心依依不舍,深恨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柳条,竟使他无法为一个远去的朋友折柳道别。
很多人把韦莲司看成是胡适的初恋,事实上,这两个人还远远没有相恋,只是有了一点点微妙的情愫,就很快分离了。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它的基调—淡淡的,很隽永,对彼此的好感建立在精神交流而不是肉体欢愉上。
是什么阻碍了爱情的萌芽在他们之间生长呢?有研究者说,是因为韦莲司家教甚严,每次出游其母都会随行,监督两个青年男女的行为。但从胡适日记看来,他和韦莲司显然是单独相处过的,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那份情感并不热烈,胡适那时已有婚约在身,他对韦莲司,即使萌生了一份基于敬意的爱意,也从未想过毁约另娶。韦莲司呢,在享受着胡适的膜拜时,也未必太把这个安徽乡下小子放在心上。
1917年,胡适听从母命返国完婚。
直到他离开之后,韦莲司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他,很久以后,她在给他的信里坦露心扉:“我想,我当时完全没有和你结婚的念头。然而,从许多方面说,我们在精神上根本就是早已结了婚。因此,你回国离我而去,我就整个儿崩溃了。”
分开后的那十年间,他们一直靠写信互通音讯。自从得知胡适的婚讯后,韦莲司就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满怀热情,她曾经给他写过一封情书,却不敢寄出,信里写道:“这让人痛心的后知后觉,在你离开之后,我发现我爱上了你,在你离开很久之后,我发现这爱,竟然深入骨髓,无法忘记。”
十年之后,他们重逢在绮色佳。今非昔比,此时,胡适已是名满天下的青年学者,而韦莲司为了照顾母亲,已从艺术圈退回到家庭,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意气风发。
他们之间仍有火花产生,只是仰慕者和被仰慕者身份,彻底调了个个儿。她在他面前,不再那么个性飞扬,而是有点瑟缩,甚至有些自卑。在给他的信里,她把自己比成一只笼中的棕色小鸟,瑟缩在一个角落里,被一圈圈铁丝紧紧地匝在她凌乱的羽毛上,而胡适呢,在她笔下则是笼外的一只天堂鸟,有一双坚实的翅膀和一身柔丝般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