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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来自十王墓的劫杀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来自十王墓的劫杀

莫青青把所有的烦恼都丢给了分裂出来的人格,或许以后莫青青碰见了什么新的问题,那么她也有可能再次分裂出新的人格……

这尼玛……

金鳞有种蛋蛋的忧伤。

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这个莫青青到底还算不算一个人?

不过金鳞想了想,人格分裂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有好处的,就是可以在让一个人格专精一种能力。

莫青锋和莫青玲就是两个典型。

莫青锋负责保护,莫青玲负责日常。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莫青锋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才杀了白小凤和陆泾原的?

系列抛尸案中表现出来的特征很明显,就是一个情杀报复,从被折磨的女性受害者来看,莫青锋应该特别痛恨出轨的女人……

哎?等等……

金鳞突然闪过一个十分卧槽的念头。

这莫青青……

还不会是百合吧??

白小凤是她的姬友?

金鳞有种恍然大悟,大彻大悟,醍醐灌顶,总之如果最后的结果表示莫青青的确是一个百合,那么很多的事情就可以解释得了了。

刑侦队的心理画师没有错,他画出来的就是莫青锋,这是一个男性化的人格,并且会武术,会游泳,会开车。

所以,之前包括金鳞在内,都把注意力放在了男性身上,那一次江心公园的排查,刑侦队第一轮筛选就把女性排除在外,所以,根本就找不到凶手!

莫青锋是男性人格没错,可是他控制的是莫青青的身体,一个女生!

所以从一开始,调查的方向就不在正确的方向上,难怪前几次明显是正确的线索,最后却调查不出什么。

谁都没有想到莫青青身体里藏着一个男性人格!

想通了这点,很多问题都可以理清楚了。

只要等到过段时间,刑侦队的案卷出来,就可以知道了。

这也代表着系列抛尸案的结束,反正在金鳞这里是结束了,后续的结尾,那是专业人员的事,金鳞可没有涉及法学。

出了刑侦队,金鳞慢慢向学校走去,这个时间路上没有什么车了,金鳞也懒得叫车,反正不急,慢慢走。

金鳞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毛绒绒的东西。

正是毛球(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这家伙是参娃变的)。

“你这家伙整天睡,睡得比猪还多,却一个劲的掉瞟!”金鳞摇晃着手机还没有拳头大小的毛球。后者睁开眼睛,裂开一条缝,瞥了一眼金鳞,又晃晃悠悠的躺在金鳞手里。

这家伙那天在斗转星移阵里出声的时候,还挺大个的,一口还能咬掉魔尸的手掌,可是自从跟着金鳞后,毛球就不吃不喝,整天睡,体型还一天天缩水。

而且有离不开金鳞,只要远离金鳞五米外,这家伙就会察觉,立马会窜到金鳞头顶趴着。

由于头顶趴着一只“仓鼠”,回头率实在太高,金鳞只能强制毛球呆在口袋里,好在这家伙一笑不离开金鳞,倒还不搞事。

关于毛球不吃不喝这一点,金鳞开始还挺担心的,不过等到毛球体型缩水了两圈以后,金鳞就不担心。

毛球的前身是几千年的参娃,肯定不能按照正常的生物来衡量,所以这家伙肯定不吃饭,也不喝水,这家伙真的不吃不喝,当然也不拉不泄,简直是绝世好宠物——除了对主人不理不睬之外,其他的都很好。

金鳞也是第一次碰上毛球这种生物。

说实话金鳞挺纳闷的,你看参娃是一株人参是吧?虽然成了精,但还是植物啊,可是这家伙就在斗转星移阵里呆了一段时间,就特么变成了一个蛋!

金鳞不知道这算不算进化。

如果说是进化的话,这参娃可是连物种都变了的啊!

这尼玛要是进化,金鳞觉得达尔文的棺材板可能需要航空母舰来压了……

最大的问题就是,毛球不会说话,也没有精神力交流的能力——这家伙的智商似乎真的退化到仓鼠阶段了。

想想当初的参娃,可是在十王墓的追杀下逍遥了很久的,那智商,至少也是五个夜流风级别的……

可是现在的毛球……

除了牙口好,真的就是一无是处了,如果不是这家伙不需要什么照顾,只需要一个口袋,说不定金鳞真的找一个宠物店给卖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毛球肯定不是普通的生物,单单就是可以咬掉魔尸的骨头,这就不是一般生物可以做到了的,至少比大毛厉害,大毛这家伙在战斗的之前会呲牙咧嘴吓唬对方一阵,等战斗起来,除了卖萌摇旗,真的是一个拖油瓶。

毛球还可以一个口袋装走,金鳞可没有那么大的口袋来装大毛。

这傻狗子的体重和一个成年人差不多。

“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看在你帮了我们一次的份上,我这个口袋就暂时让你住一段时间了。”金鳞一边说,一边摇晃着手。

毛球在金鳞的手掌上滚来滚去。

就在金鳞逗弄毛球的时候,毛球突然定住了身体,不受金鳞的摇晃,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在金鳞手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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