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大叔曰:“国,皆其国也。奚独赂焉?”
子产曰:“无欲实难。皆得其欲,以从其事,而要其成,非我有成,其在人乎?何爱于邑?邑将焉往?”
子大叔曰:“若四国何?”
子产曰:“非相违也,而相从也,四国何尤焉?《郑书》有之曰:‘安定国家,必大焉先。’姑先安大,以待其所归。”
既,伯石惧而归邑,子产卒与之。伯有既死,使大史命伯石为卿,伯石辞。大史退,则请命焉,覆命之,又辞如是三,乃受策入拜。子产是以恶其为人也,使次己位。
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丰卷将祭,请田焉。子产弗许,曰:“唯君用鲜,众给而已。”
子张怒,退而征役。子产奔晋,子皮止之而逐丰卷。丰卷奔晋。子产请其田里,三年而复之,反其田里及其入焉。
子产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子产从政三年,舆人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郑简公三十年(公元前536年),三月,郑人铸刑书。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子产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郑简公三十六年(公元前530年),三月,郑简公卒,子宁立,是为郑定公。
郑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子产疾数月而卒。子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子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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