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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就是那个意思。”

赵瑜终于绷不住,笑了:“什么什么意思?”

谢斯年道:“我还以为你会笑呢?”

赵瑜收回笑:“我是不会笑,那些钻你办公室的小姑娘最会笑了,你去看她们笑好了。”

“但是她们笑得都没你好看。”

站在门外的邵栖挑眉,啧啧了两声,姓谢的这老不正经的玩意儿。

谢斯年和赵瑜好了之后,邵栖就成了一枚超大号的电灯泡。两个人约会时,他一个单身狗经常插一脚,吃饭倒也就算了,有时候看电影还要跟着。

赵瑜不是那种什么话都不好意思说的女孩子,甚至有点毒舌,何况她比邵栖大好几岁,实在称不上女孩子了,称一句女魔头还差不多。

所以赶人这种事从来不含糊。

“你是不是打光棍儿久了都变态了?当电灯泡就这么好玩儿?”

她隐约听谢斯年说过,这家伙是被女朋友甩了的。所以变态一说也不是随口说的,是真这么觉得。哪个这个年纪,长得还这么帅的男孩子,不自己谈恋爱,天天跟着人家情侣混的?

邵栖对这种评价完全不在意,十分脸皮厚地道:“我当灯泡照亮你俩前程还不满意?”

或者有时候,赵瑜看他单着,想发挥知心大姐姐的作用,给他介绍对象。

“邵栖,我们科室有两个小姑娘条件挺好的,想让我把你介绍给她们,你看要不要一起出来吃个饭。”

“我就喜欢当单身狗,汪汪!”

赵瑜:“……”

拌嘴归拌嘴,不过赵瑜其实还挺喜欢这个弟弟的。

她和谢斯年都是一把年纪的男女了,谈恋爱自然和小年轻的那种热情如火不一样,邵栖三不五时地凑热闹,其实并不会真得影响两个人谈恋爱,反倒是多了乐子。

之所以经常掐他,也是乐子。

至于邵栖,其实并不是真的多喜欢当电灯泡。

他就是觉得看到两个人这种状态,自己也能跟着开心。

而且看到赵瑜那种母夜叉被谢斯年哄得服服帖帖贤妻良母似的,就想偷点师。

他一直觉得自己在爱情里很主动,从来不吝于说情话,张口闭口就是爱来爱去的。

但看到谢斯年和赵瑜那种相处,才知道情话不是挂在嘴边的,也不需要那么直白。

说三分留七分就最好不过。

谢斯年和赵瑜虽然年纪不小,但并非那种到了年纪要结婚了所以必须找一个的心态。他们在一起确实是出自于对彼此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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