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问起作家来,你在干什么,通常的回答是:“我在写小说。”
但鲁迅先生却说做小说,并把它用来当作题目《我怎么做起小说来》,写出一篇文章,后来编入《南腔北调集》中。
做小说和写小说,应该没有什么区别,但鲁迅先生说做而不说写,似乎有其特别着重的意思在内。我体会:
第一,他说他做小说,“总不免自己有些主见的”。这和性灵派所追求的天然自成,如泉自涌,超然物外,以神韵胜出的文字,稍有不同。凡具有主见的小说,必然是可操作性强的小说,否则就不可能把作者的主观想法表达出来。这种可操作性本身,说做要比说写更贴切些。
第二,他在说他“为什么”做小说时讲,“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这和闲适派提倡的小桥流水,风花雪月,虚无飘渺,不食人间烟火的文学观,是根本不同的。鲁迅先生做小说,不但为人生,还要改良这人生。肩负这样强烈的目的性,使命感,然后付诸文字的实现,这过程说做,比说写要更为准确些。
第三,他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和那些为艺术而艺术的戴白手套的文学,旨在为白领阶层消磨时间的按摩或桑那式的文学,以及男欢女爱,情欲横流,有可能被列入儿童不宜级别的文学,是大相径庭的。鲁迅先生的立足点,一是为不幸的人们呐喊,二是揭出痛苦的状态,三是要让大家来加以疗救。一篇小说要担负起这样三个层次的任务,大概必须要下点力气来做了。
第四,他还说:“我做完以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用古语,希望总有人会懂,只有自己懂得或连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来的字句,是不大用的”。这和时下那些晦涩的文风,费解的词意,别扭的文体,或行云流水似大量倾吐内心独白,一发而不可收拾式的语言,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如果说,那些人的小说,是写出来或泻出来的话,那么,鲁迅先生的小说,是字斟句酌地做出来,恐怕是比较接近的描述了。
这恐怕是写小说和做小说的不同之处了。当然,鲁迅先生做小说,并非小说创作的不二法门,大家也无须如此照办不可。同样,与鲁迅先生创作思想、创作方法迥异的小说家,也会写出来出类拔萃、超凡脱俗的作品。但文学犹如花园,小说是其中的一块很大的园圃。若这园圃里,仅有一种小说样式,那是很寂寞的。但什么样式都有,而独缺了鲁迅先生这种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小说,也是不够健全的。当我们在文学作品中,读到那么多绅士淑女、帝王将相、莺歌燕舞、甜言蜜语以后,能看到作家们像鲁迅先生那样做出来的小说,也许会使更多的读者与文学的关系更密切,而不是疏离,说不定倒是文学的一线生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