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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

皮儿薄馅儿多,肉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黎锦比少年要高半个头不止,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说:“进屋去吃,这里我来收拾。”

少年却帮黎锦一起把米糊和羊奶煮在一起,然后才肯进屋。

包子蜷缩在襁褓里,睡觉的时候还吹着泡泡,看样子做了个美梦。

少年一口一口的咬着肉包,看着黎锦把背篓里的竹叶纸和毛边纸拿出来,摆在床尾那放杂物的柜子上。

竹叶纸和毛边纸都比较便宜,是寒门学子平日练字写策论必备的。

秦慕文以前还是尚书公子的时候,虽然不受宠,但习字或者作画用的都是上好的宣纸。

他想,阿锦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他得多赚些钱,给阿锦买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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